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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声音温柔到让曲总监甚至没听出是宋持风在说话,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脚上刹车为时已晚,就这么硬生生地走过去了。好在宋持风专心打电话并没有注意到她。她从走廊绕一圈回来,面对一会议室的人的好奇的目光,清了清嗓子:“没事儿,是我们误会了。我们宋总英明神武,怎么会生气呢?!”虽然“宋持风谈恋爱了”这一消息也很恐怖,但还好还好,不是她工作出问题了就好。
外面的天气正热,阳光烈得让宁馥透过窗子看出去都觉得睁不开眼。她的衣服大部分被丢在时慈那儿,现在已有的几条连衣裙,一部分来自之前宋持风叫专柜送过来的,一部分来自她这段时间网购的,数量不多,选择有限。宁馥看了一眼,从中选了藕粉色的那一条。那条裙子是粗吊带的设计,裁剪的样式很简洁,裙摆正好过膝,原本看起来有些端庄的风格,因为她的身材又显出几分性感。
宁馥换好衣服又稍微化了个淡妆,宋持风到的时候,她正好把头发扎好。她推门出去,碰到准备下楼买酸梅汤的房东太太。老人家平时没少看她穿着运动T恤、运动鞋的样子,这么猛地一看,笑得顿时皱纹挤到一起:“哎呀!怎么这么漂亮?比电视上的明星还漂亮。”
宁馥顿时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去:“哪有您说的那么夸张啊。”
“哪里夸张了?!”老人家怕宁馥不信,还停下脚步开始详细地夸,“我看见你,就恨我们家李东晚生了五年,开学了才高三,要不然我铁定让他往死里追你。都怪他爸,跟我结婚那么晚!”
宁馥被房东太太逗笑,忽然听到旁边响起一个男声:“您就放过我吧,她已经很受欢迎了。”宁馥这才发现宋持风不知何时已经下了车,走到门洞里。
房东太太一脸“哎哟,正主来了,不敢说了”的表情,留下一句“老人家胡说八道几句而已啦”,便抱着自己的保温杯乐呵呵地走了。
“你刚不是说还有五分钟到吗?”上了车,宁馥才总算从刚才宋持风的那句话里缓过劲儿来,笑着调侃,“听墙脚可不是君子所为,宋先生。”
“老人家的嗓门那么大,我还没下车就听见了,宁小姐。”宋持风也学着宁馥的措辞,随手扯过安全带帮宁馥扣上,“我确实刚到,就在她夸你比电视上的明星还漂亮的时候来的。”
宁馥一顿,才道:“学我说话。”
宋持风万分坦然:“礼尚往来。”咔嗒一声,安全带落扣。男人却不急着坐回去,而是先低头浅浅地与她吻了一会儿,才笑着把车开走。
他确实已经订好了餐厅,是公司附近的一家粤菜馆。这家店开了很多年,翻新好几次,一直保持着高水准、高消费。宋持风在学生时代就喜欢过来吃饭,也带很多朋友来过,不管口重的,还是口轻的,基本上对这里都是好评。宁馥口味一向清淡,带她来这里再合适不过。
餐厅里人不多。餐品应该是已经提前定好的,两人入座,刚坐稳,第一道菜就被端了上来。宁馥早上吃得不少,后来又一直坐着没怎么动,本来不是很饿,但浅尝一口后,便忽然有了食欲。
这家店的菜,种类繁多,每一道菜的量还不多,恰到好处。宁馥吃了很多道菜,品尝了各种不同的味道,一顿饭吃得不光是胃里满足,舌尖更是过足了瘾。
吃完饭,宁馥嘴上的口红也掉得差不多了。她拎着包打算去补一下口红,却被宋持风拉住。
“不补也没事儿。”宋持风道。
“啊?”
“反正估计也保不住。”
“……”宁馥瞪他,却好像被剪掉了指甲的猫,挠上来一点儿疼痛感也没有,只觉得痒得钻心。
“流氓。”
一会儿“变态”,一会儿“流氓”的,宁馥骂人的词库倒是越来越丰富了。宋持风搂着她,笑着结了账。
这家店离宋氏总部确实不远,走路也就十分钟。盛夏,阳光炙热,路过的女孩儿基本都撑着伞用来遮阳,只有宁馥大喇喇地走在街头,雪白的皮肤暴露在阳光下,亮得就像是被他牵在手上的月亮,颇为引人注目。
宋持风已经让人将车开回总部停车场,两人慢慢散步回去。宁馥还是第一次在午休的这个时间来宋氏总部,从围墙外看进去,发觉宋氏总部给人的感觉不像是一家公司,更像是一所大学。大部分员工的衣着没那么正式,有些人甚至直接穿着格子衫、牛仔裤,从食堂出来,可能手里还拿着一杯饮料或一个苹果,和自己一样散步回主楼。
“人好多啊。我们要不要等一会儿再进去?”宁馥总觉得就这样和宋持风大喇喇地进去太高调了,毕竟外面的人可能不认识宋持风,可宋氏的人不可能不认识自家老板。
“宁馥,你听过一句话吗?”
“什么?”
“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
又被瞪了一眼,宋持风笑得已经快比阳光还灿烂了,却还是带着她改了道,转到侧门附近。相比正门,侧门的人就少了很多。两人进了门,乘的电梯也好像不同于普通员工的电梯,没有中间的其他楼层,直达顶楼办公室门口。
宁馥虽然之前来过宋氏很多次,但还是第一次进入宋持风的办公室。大概因为是午休时间,整层楼,包括外面的秘书岗都空着。
宋持风的办公室很大,但陈设相当简单,四个文件柜两两对立,一套用来会客的沙发、茶几,一套办公桌椅,除了三面巨大的落地窗带来的磅礴感之外,和宁馥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