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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最后一个男生,荆雾崖自然也是不费吹灰之力地将其做掉了。
陈烽火目睹这一切后,在信纸上发言:你看上去似乎很习惯了。
荆雾崖的成长速度快到吓人,从第一次行凶到现在,还不到两个小时,就已经独当一面,再不需要他附身了。
陈烽火也说不上来自己的心情如何,其实不用附身挺好的,附身对双方存在损伤。
照理来说,他现在应该很高兴心爱之人越变越强才对。
但他为什么会觉得难受?他居然卑鄙地希望荆雾崖成长得慢一点,这样他就不会那么快被抛弃了。
难道他不仅是个厉鬼,品格还那么低劣吗?
陈烽火陷入到深深的自我怀疑之中。
荆雾崖咂咂嘴,从信纸上的短短一行字里,品尝到了失落的滋味儿。
他笑道:“老陈,你最开始上战场杀敌的时候,肯定也很不容易吧?”
“我现在经历的一切,比你当时经历的,可要轻松多了。”
信纸:我不清楚过往的经历。
荆雾崖循循善诱:“不清楚也没关系,你生前面对的是阵营战,对面是人,而我现在是在做好事,对面是鬼。”
“他们的负面情绪是黑白小丑的养料,而黑白小丑又是残忍杀害他们的凶手,他们如果没有死在我的手里,不就是被凶手卖了还要替人家数钱?”
“虽然我们做好事的手法有点特殊,但总归是好事,只要我认识到这点,那么多杀个几次就习惯了。为了跟随你的脚步,我会继续努力的!”
陈烽火:我的脚步?
他还有脚步可言吗?
而且这似乎不像是夸赞,反倒是在说他嗜杀成性、冷血无情。
荆雾崖语气沉痛地说:“你可比我强多了!我杀个鬼都还要犹豫呢,不像你那么坚强,我应该反思!”
“我们是一起行凶的好伴侣,将来可能要被迫做些丧良心的事情,甚至我可能也会变成丑陋的厉鬼,你到时还会愿意陪我吗?”
这回,陈烽火没再用信纸发言。
惨烈的鲜红身影出现在荆雾崖面前,被血色浸润的眼眸里带着温柔与坚定的光亮,美得像是一对上好的红宝石。
“我会,一直陪你。”
荆雾崖笑意灿然,重新变成了一个乐观开朗的大男孩。
倘若生活要他堕落,那他干脆变成大魔王对这逼世界拳打脚踢。
这就是他的发癫美学。
荆雾崖:“那就说定咯!来跟我一起喊个口号!”
“任何时间!”
“任何地点!”
“邪恶伙伴!”
“认真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