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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锦煊何其精明,当然明白她为什么不高兴。他也不是得理不饶人的,小丫头明显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自然不会再揪着不放。
柔声说,“思宁,这件事我来处理,今晚我可能会回去晚一些,不用等我,困了就先睡,乖。”
张思宁想问他万妙涵到底是什么身份,可这会儿又深觉丢脸,想了想,就什么也没问,跟小白兔似的嗯了一声,挂了电话。
这叫什么事儿啊!
在床上滚了三圈,张思宁抱着枕头开始思考,她想起刚才梁斌说的,妹妹年纪小,做事鲁莽什么的,戚,再鲁莽也不能干这缺德事啊,害得人丢了跟手指,半个耳朵,虽说也许吴婶是咎由自取,但那位李大姐应该很无辜吧?
话说万妙涵今年都25了,比她还大一岁,这年纪还算不懂事……呵呵,亏得梁斌脸皮厚能说的出来。
只是这整件事都透着诡异,她想破脑袋也推测不出真相,主要还是对内情了解太少,不过卫锦煊知道的肯定多,所以刚才他接到电话时好像一点儿都不惊讶似的。
张思宁本来是想等卫锦煊回来的,不过等着等着就趴床上睡着了,一觉睡到了隔天早上。可能是心里记挂着事,醒的就早。察觉到自己的腰被人搂着,抬头一看,就看到了卫锦煊英俊的脸。
睡着时的他,有股与平时不一样的干净气息,睫毛长长的,好像比她的还要浓密似的,真好看。
也许是她的视线太灼热,卫锦煊没多久就被她给盯醒了。他懒懒的抬手揉揉她的头发,“醒了?”声音是刚睡醒时特有的沙哑,张思宁头一回觉得,他的声音也可以用性|感来形容。
“嗯,你昨晚几点回来的?”她竟然睡得那么死,一点动静都没听到。
“快三点。”说着,他翻了个身,把头抵在她的脖颈处,“时间还早,再睡会儿吧。”
确实还早,外面的天刚蒙蒙亮,顶多也就六点左右。
快三点才回来,张思宁心疼他,也不急着追问事情的具体走向,由着他抱着自己继续睡,她也跟着睡了个回笼觉。
话说,她昨晚睡得也不早,估计是凌晨两点那样,所以让她继续睡,她也睡得着。
这一觉睡到快九点钟,还是睡得最晚的卫先生先醒的。男人嘛,早晨的时候精力都比较旺盛,怀里搂着身娇体软,香喷喷的爱人,手就像有意识似的这摸摸那捏捏,等张思宁醒来的时候,自己下|身已经被攻陷了……-_-||
在床上陪着做了一个多小时晨运,张思宁累的差点再睡过去。卫先生却神清气爽,如果他抽烟,估计这会儿会点根烟抒发下自己的惬意。
软绵绵的窝在卫锦煊的怀里,张思宁问,“你昨晚见梁斌了?”
手一下一下顺着她的头发,卫锦煊语气平平的答,“见了。”
张思宁一听,来劲了,在他怀里往上蹭了蹭,头枕上他的肩窝,好奇的问,“那到底怎么说的,万妙涵和珍珍以前是亲戚,和你也是吗?”
卫先生眼睛往下瞟,嘴里回应着,“万妙涵的哥哥是珍珍的前夫。”
神转折!
张思宁刚想催他继续说,胸|口就被人捏住了,她脸红红的,精致的面颊上晕染出了妩媚的殷红,漂亮极了。嗔他一眼,他却得意的挑眉,手依然肆意的揉弄,张思宁无语,却也不阻止,只更往他怀里凑了凑,咬了下他的耳朵,娇声问,“然后呢,珍珍不是已经和那个渣男离婚了,为什么渣男妹妹还回来害她?”
逻辑不通啊。
卫锦煊放开在她胸口作乱的手,改搂她的肩,先把前因告诉她,“珍珍的前夫叫岑江。岑家祖籍香港,上世纪六十年代移民到了美国,在那里创立了岑氏企业。岑氏规模一般,但在美国华人中也是挺出名的家族。岑江是岑家唯一的男丁,珍珍当初能嫁给他,其实也是沾了卫氏的光,虽然她跟着我母亲生活,但毕竟是卫家的骨血。岑江这人我只见过几面,桀骜不驯,又刚愎自用,当时我就觉得他不适合珍珍。但珍珍对岑江用情很深,我这个多年不见的哥哥说的话,她当然不会听,一意孤行嫁给了岑江,结果你也看到了,珍珍为自己当初的选择付出了这样的代价。”
他语气停顿了片刻,有些怅然的叹口气,然后才继续往下说,“离婚后,两人本来应该是不会有交集了,但今年年初,岑江到医院体检,查出了白血病,需要换骨髓。”说到这里,他声音清冷了下来,“岑江是ab型rh阴性血,就是咱们俗称的熊猫血,其中ab型的熊猫血更罕见,当时珍珍和岑江会认识,就因为他们都是同类型的熊猫血,这种血型不好找,为了长久计,一般每隔一段时间会到医院抽血储存起来,防止以后如果有意外,不至于找不到同类型的血液救命。”
“珍珍和岑江就是在医院认识的,两个人也算是一见钟情了。”他说这句话时颇有些嘲讽的意味,张思宁想,就算和卫珍珍感情再一般,他们也是亲兄妹,平时也许没什么,一旦出事,总是会很在意的。
“所以岑家是想让珍珍捐献骨髓救他们家独苗?!”
见他颔首,张思宁眉心拧了起来,“那万妙涵为什么还这样对珍珍,他们家不应该求爷爷告奶奶来巴结珍珍?而且梁斌怎么也不急?”现在都六月底了,岑家人脑子有病吧?
卫锦煊冷笑,“梁斌急不急我不知道,岑家是真急了,知道万妙涵给珍珍下药的目的吗?”
“真是下药啊?她下了什么药?额,目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