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一脸刚毅冷硬的他,也有这般年轻、朝气的神彩,挺让人赏心悦目的——风度翩翩一美男。
仿佛,一下子,他从遥不可及的云端走了下来,蜕变成了可亲可敬的邻家大哥,不再是那个让人必须高瞻远瞩的王。
她突然意识到,这个名满天下的怀王,年纪真的还挺小,才二十一岁而已。
这样的年纪啊,在现在文明里,还是一个混迹在大学里的大孩子。跨越一个空间,回溯千年岁月,在这里,二十一岁的他,手捏大权,众望所归,名声赫赫,可令万民敬仰。
古今之比,差距极大。
她微微惊了一下,因为这一刻,这么一张年轻、阳光的脸膀,更因为那一件衣裳——居然也穿杏色。
见鬼的,看上去像是情侣装!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裳。
木紫琪和宁以春也惊艳了一眼,同时也意识到他们两个人穿的颜色,那么接近,就像约好了似的,二人的目光流转出几丝怪异之色。
萧缙也看到那个女人,杏白的裙,以红色绣成的漂亮琼花,很相得益彰的搭配,将她衬的粉嫩赛玉——
他们穿了同一色系的衣裳,所不同的是,他的颜色偏深,她的色彩偏浅……
这只是巧合!
两个人凑巧就喜欢上了同一种颜色,没什么大不了。
他不想见怪,感觉还是有点怪。
云沁、木紫琪、宁以春纷纷见礼。
萧缙点了点头,收笑,冷静的眼神,在女人们脸上一一瞟掠过,回头又向总管吩咐了几句,领头走出去,三个女人坐马车,一人一辆,王妃的车行在最前面,依次是木紫琪和宁以春,他依旧骑马,一行人浩浩荡荡往天龙寺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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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一路颠箥,颠的人那是一个昏昏欲睡,云沁最习惯的还是骑马。
比如,萧缙骑的那一匹,名为飞虎,便是罕见千里名驹,浑身雪白通亮——
传,原本那是野马,烈的不得了,萧缙在塞外军营平流兵时候遇上的,他花了九天时候才将那马儿给驯服。
那马,精健傲骄的不得了,灵气四足,一旦诚服,便认主,认定了一个人以后,就只效忠于他。
多感性的畜生呐!
没来西楚时,她很早就听说,萧缙爱马成痴呢,大婚之前,他身边正名份的女人没一个,小妾小婢也不设一位,马呢,一匹匹,全稀罕的让人双眼发红,又羡又慕,恨不得抢上一匹自己养着。
在现代文明,很多人都认为豪车是一个男人身份和地位的象征之一,而在古代,能养起得名驹的,那便是权势圈里的狠角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