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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话:首先,不是在凑字数哦,本篇字数本就达到了2千
亲们打算让宝宝被谁吃掉?
五郎肯定不会抢了,四郎?七郎?小斜?还是笙笙?
第三十一章是非
“姑娘,得罪了。”辽将忽然学起汉人的样子,说着生硬的汉话。
“我可以自己……”未等我说完,辽将忽然粗鲁地把我往肩膀上一抗。
天哪,容许我搞清楚状况下好不?
我的腰咯得生疼,其实他可以丢给我一匹马,骑马也好过以这种姿势骑人吧?
不知颠簸了多久,辽将忽然把我放到地上,策马离去,我终于体会到畅快呼吸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
环顾了下四周,我忽然有些头大,夜深,荒野,要命!
深呼吸了一口,我忽然想起身上带着的匕首,四郎说,他曾用匕首杀了狼,现在我身上有两把匕首,狼应该不敢来吃我吧?
自我安慰着,我紧紧地在袖子下握住了匕首,朝着记忆中来时的方向走。
脚踝处忽然刺骨地生疼,不咬着牙,跌坐在了地上,该死的,这荒郊野岭,谁放的捕兽夹!
冷汗直冒,我终于放弃了解救自己的脚,重重地往后一仰,连喊救命的力气都没了,要知道,我只吃了一顿早餐。
恢复知觉时,我便知自己再一次窝囊地昏睡过去了。
“你醒了。”
我揉了揉眼睛,松了口气,救我回来的,是四郎。
正欲坐起身,脚踝上的刺痛立马帮我忆起了受伤的事实,忽然发现,自从来了大宋,我上官宝宝大伤小伤不断啊。
该死的笙笙,这梁子我们结大了!
我纠结着一张脸,忽然想起把我卖掉的浑小七:“杨七郎呢。”
四郎微微一笑,递给我一碗药:“喝下去。”
我皱了皱眉头,在七郎那,我敢反抗,在五郎那,我敢耍赖,可在四郎这,我一点辙都没有。
一口气喝完了药,我拧着眉不动,等着苦味慢慢散去。
“这是七弟的营帐,是他把你捡回来。”
四郎不动声色地说完,脸上没有过多的表情,却惹得我呛了几声,捡……捡回来?
四郎站起身:“好好谈谈。”
看着四郎走出营帐的背影,隐约感觉,自己像个球?
好吧,就算之前所有的一切不寻常,我都在装傻充愣,那么现在呢?还是得继续吧?
帘子再次被掀起,七郎走了进来,瞥了瞥我的脚,只在瞬间便转移开视线,不在看我,兀自坐了下来,不言一语。
现在是什么状况?是他生气还是我生气!
“他说……我的价值是换得你们一场战役的胜利,你也这么认为吗?”
一阵沉默之后,终究是我先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