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逐芳出生在一个小县城里,家庭不算富裕,父母都是个体户。
一家人日子过得紧巴巴。
已经上了初中的戚逐芳不太能回忆起童年的模样,只记得自己小时候因为蜡笔被嘲笑过。
那时候他家糟了贼,现金几乎都被卷走了,床头柜被撬开,里面妈妈的首饰盒以及家里的存折都不翼而飞。
在挂失及时的情况下,存折上前依然被取走了一大半。
据说,那是存着给他上大学的钱。
大学对刚上幼儿园的孩子来说太过遥远,没有概念。
幼儿园来了个新的美术老师,要求买新的画笔,让他们多准备一点颜色。其它的小朋友们都是24色,36色,甚至还有人骄傲地炫耀爸爸在商场买的108色彩铅。
只有戚逐芳掏出了楼下小卖部压在箱底,鲜有问津,仅有12色的劣质水彩笔,带着非常浓厚的香精的味道,模样也特别丑。
没有办法涂出老师想要的颜色,他问其他小朋友去借,可心里总觉得自己好像天然就低了他们一等。
其实除了他,一个叫冷子越的同学也只有12色。
但老师和其他的小朋友都喜欢冷子越,因为冷子越有个特别好的妈妈,他也和他妈妈一样。
戚逐芳就不好。
他的皮肤不够白,眼睛也不够大。
冷子越没有开口,就有很多小朋友争着抢着要把自己的画笔借给他,但是他就需要向同桌央求很久,甚至要拿出小黑猫橡皮擦作为代价交换。
画画课结束之后,他问爸爸可不可以给自己换一盒24色的画笔,结果爸爸只是抽烟。
后来家里暂时度过困难期,戚逐芳也不缺蜡笔了,可他那个时候毕竟太小,落差感体会得格外清楚,以至于他现在想起来,还是会有一点难过。
戚逐芳的小学和幼儿园距离很远,都是几乎都是新面孔。
不用见到以前幼儿园的同学,对他来说是件好事,这意味着不会有谁记得他曾经在第一节绘画课上丢过脸,他也可以自欺欺人,当做这件事没发生过。
小学的生活和幼儿园没有什么变化,他不起眼,不是老师特别需要关注的那种差生,更不是恨不得天天发小红花表彰的优等生。
要是没有什么意外,他会这样一直到初中,然后回想起自己的小学哦,刷一下就过去了。
意外发生在五年级的时候。
他换了个新的同桌,是一个扎着马尾辫,成绩非常好的女孩子,是班里的语文课代表。
换同桌的第一天,他们就画了三八线。
这个年纪的男女生已经有了模糊的性别意识,尤其是女生之间,在言情流行起来的时候,总会谈论一些关于喜欢的话题。
也有人会尝试去写。
这件事本来和戚逐芳是没有任何关系的,直到他那天放学,被留下值日,到了同桌不小心掉在地上的本子。
粉色的,封面是大眼睛的美少女,似乎是非常流行的人物。
教室里窗户开着,风把页吹开,戚逐芳见了自己的名字。
带着点好奇,他把本子捡了起来然后,这成了他小学生涯中最后悔的一件事。
同桌非常地讨厌他,不但在日记里抱怨,更把他写进了的片段里,让他在里面当一个特别胖的坏角色。
说不上是恨,就是非常难过,有种自尊心被伤到的感觉。
戚逐芳其实并不胖,只是骨架子遗传了爸爸,加发育慢,才显得人比较“壮”,不是女孩子们会喜欢的风度翩翩、有点竹竿的类型。
他红着脸把本子塞回同桌的抽屉里,那天晚上没有睡着。
偏偏他从五年级之后再也没换过同桌。
好在他和对方不在一个初中。
像往常那样,他背着包,抓着一包干脆面走在回家路上,脑子里乱糟糟地想着要怎么解释包里那张不及格的英语卷,然后到了倒在路边的老爷爷。
初中生依旧要带红领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