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奥的裙子,蒂凡尼的首饰,鞋子胡逸晨不认识,应该也很有名,或许他得庆幸,家里订了许多杂志,不然可惜了这个女人一番打扮。
头发烫着波浪,用水晶发夹松松的拢着,眼角上挑,好像时刻与人抛媚眼,鼻子隆起,很挺直,胡逸晨可以确定这不是人工的,别的不说这个女人虽然打扮的跟移动名牌似的,脖子上的项链很闪亮,手上更是七八个细手镯,五六个戒指,换一个女人可能就被压住了,可她却带着一种特别的气质,好像随时发光似的。
第一印象很漂亮。
“这是晨晨吧,你爸可是没少跟我念叨你。快来,让阿姨看看。”女人一点也不客气,说着就把他拉过去坐在身边,“真是个小帅哥。”
女人眼中没有虚假的东西,夸奖的时候,很真诚。胡逸晨感觉还可以。
“服务员上菜吧。晨晨饿了吧。阿姨叫了不少好吃的。就是不知道你喜欢不喜欢。”女人说着给他拿碗筷倒饮料。
等上了菜,又给他张罗菜,忙个不停。看起来好像是讨好他,可是胡逸晨真的没在她身上感到虚假,非常奇怪。
吃的差不多了,女人去补妆,胡来笑呵呵的坐到儿子边上,搂着胡逸晨的肩膀“怎么样?儿子,极品吧。”
胡逸晨反了个白眼。
胡来也不以为意“儿子你要相信爸爸的目光,你这个高阿姨,可不是一般女人,你接触多了,就知道了。”
胡逸晨撇了撇嘴,一看他爸的样,就是被迷的不行。胡来之前给他介绍了一下,他知道这位高情阿姨以前是杂技演员,后来年纪大了长的高了,就去当模特了,人没什么文化,应该还好接触。不过显然胡来的介绍跟他认识的有些不符。
胡逸晨觉着既然他不跟父母住在一起,父母另一半的性格什么,跟他关系不大。干脆顺其自然吧。
第16章
胡逸晨无奈的叹了口气,觉着人生充满了灰暗。
自从与父母新爱人见面,胡逸晨的生活就发生了变化,母亲那边还好一些,彭叔叔是个不错的人,性格温和和蔼,永远不会让你感觉不舒服,最主要的他做的食物超好吃,他也非常喜欢去母亲那里吃彭叔叔做的饭菜。
父亲那里就比较悲催,那位高情阿姨,是为奇葩,许是小时候很小就离开父母进入杂技团,她本身没什么文化,听说连初中也是三天打鱼两天筛网的,看着十分洋气其实很粗俗,不过这种粗俗接触多了并不觉着怎样,反而觉着这人比较真实。
而且四处演出让她的审美观超过常人又不像很有素质,真是那种我喜欢我就穿,很跳跃,你永远也想象不到她身上有多少种颜色。
高情就像是一缕彩霞进入胡来心中,接着又进入胡逸晨的生活。
就在认识高情的一个月内,胡逸晨的家里就充斥着大量的高情购买来的物品,二楼原本空着以作日后用的房间,被高情强势的改为衣帽放,各种名牌的服装鞋冒,甚至床上的用品,她都会准备齐全。
高情是那种我想对你好,你接不接受我也会对你好,她还会花钱,这点到合了胡来的脾气,以前胡来就说李婉太节俭,服装总是那么一两件,还多是西装正装,也不打扮,他认为自己能挣钱老婆孩子就该打扮的亮堂的,带出去特有面子。这一点上高情就很得他的心意。
胡逸晨对此心里还是蛮感动的,毕竟他妈妈也没这么细心过,高情会想孩子需要什么,像是除了最熟悉秦墨没人知道胡逸晨喜欢看超人电视,喜欢超人,小孩子么就算在成熟懂事,心中也有那么些英雄情结,他喜欢看超人电视剧是因为,他和超人有些相像,他能看见鬼魂这是一个特别的能力,他也像超人那样隐藏在人群之中,并且能靠自己的能力来帮助别人,他就有那么点小闷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