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四月十九号,越来越近,花清远渐渐拢上双眉,他甚至已经联系好了,最快速也是最隐蔽地离开天津的方式,其实有一计可行,但他不愿意程蝶衣有一点伤害和不舒服。
这若是换在他身上,他也就不用绞尽脑汁了。
他不在乎自己的名声,甚至不在乎自己的身体,他所有毒辣的计策,用在自己身上或其他人身上时,从不做考虑,惟独程蝶衣。他畏手畏脚了。
这就是所谓的人之软肋,弱点吧。
这一天,程蝶衣有戏,花清远把他送去戏院后,正想转去外市,找那个卖凉糕的,谈一谈。
看看凉糕这东西,刚出锅的时候,能买上一块,是不是就不会在这个季节,伤了脾胃了。
哎,是自己把他宠惯的。没吃到嘴的东西,总是有些不甘心的。
哪怕程蝶衣不表现出来,花清远自己也会觉得不舒服。总想尽一切地满足了程蝶衣。不想程蝶衣受一点委屈。
因着外市距离戏院不远,花清远没有坐车,准备走着过去。他刚绕过剧院所在的胡筒,就被人拦住了。
花清远从来没有想过,他有一天还会见到眼前这人。
这人穿着一身破旧的灰色薄袄子,一副灰头土脸的模样,但花清远还是能一眼认出他。这人的眼睛,多少年的不变,总是流转着似水桃花。
这个在他认识之际,就被他当做棋子的人,竟会真的对他产生了别样的情愫,还痴痴地躲着藏着,只是为了能远远地见上他一面。
他能说这是什么呢?他又能对这样的感情,有什么反应或是回报吗?
——当然是不可能的。
“欢喜,爷不是告诉过你,以后别再来找爷吗?”
花清远的脸色很不好看,但对面那个人,却无动于衷。
他微微抬起的尖俏下巴,一双因脸颊削瘦显得格外大的眼睛,带着略略讨好地笑,“爷,我……我没想来烦你的。”
欢喜知道,他不被花清远待见。花清远几次三番地送他走,他又几次三番地跑了回来。
怕被花清远看见,一直缩头缩脑地躲着,藏在暗色的角落里,注视着花清远。
花清远陪着程蝶衣来到天津后,他也跟着过来了,意租界的房子贵,他租不起独门独户的,就在街尾那边租了一个小单间。
每日里只做一件事,抹脏了脸,在天津大红门戏院的巷子口卖瓜子,以掩饰他每天偷窥花清远送程蝶衣来戏院的行径。
花清远离开天津回北平,他就猫回他的小窝里蛰伏起来。直到花清远再次从北平回天津。
对上欢喜这样的人,花清远颇觉头疼。
他手里的棋子,反过来缠上了他,这种事情,以前不是没有发生过。他通常拿枪一指,几句威胁,就算了事了。碰到实在难缠的,他杀人灭口,也不是没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