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来吧”
老人椋开竹帘,我随着他踏者竹梯走进他的竹舍。屋里的东西不多,除了一个的不大柜子,一个不大的橱,一个齐膝高的小桌子,桌子上几个待客用的竹杯和装着清水的竹桶,就只有几个随意摆放在地板上的垫子了,东西虽然很多,却透出一种难以言语的自由。
“随便坐,在这里不用客气,呵呵。”说着,老人就当先席地坐下“这里简陋了一些,什么也没有,如果坐不惯竹地板的话,可以加几个垫子,舒服点。
当我卸下腰间的竹萧,同样席地坐下,老人从竹桶中倒了些清水在两个竹杯中,他的动作写意自然,仿佛嵌入了这竹的环境中,不带半分俗念火气。两杯水同样在离杯子口三分处嘎然而止,不多一分,不少一分,仿佛天生就该如此。
{
当先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虎背狼腰,身穿一身做工粗糙的兽皮盔甲,虽然只是普通的廉价盔甲,却丝毫不损他的威风凛凛。只见他一头浓密的卷曲的棕色头发,一张国字脸,菱角分明,双眼炯炯有神,两道浓眉又粗又长,英武不凡。只是居然在嘴边有两个酒窝,综合了一部分霸气和杀气,多了一份亲和力。最吸引我注意的是,他肩后露出巨大的剑柄,其长度居然有普通短剑剑身的长度,那整柄剑更不用提了,比父亲的巨剑还要长半尺,的确是名副其实的巨剑。看来是,剑士打扮。龙行虎步,还未靠近逼人的气势就迎面扑来。仔细一看,虽然背着巨大的宝剑,还有一堆行李,却步履沉稳,气息悠长,不显疲态。全身肌肉结实如铁,手上青筋暴现,看来是外家高手,拥有不俗的实力。
哎,只是为什么这里的剑士都是我父亲类型的。
第二个,是一个身材瘦弱的男子,一头浓密的红色卷发,还有几簇发丝从额前垂下,随着脚步的移动,在空中飘荡,脸颊消瘦,同样两道与高大男子一样的粗长浓眉,其下双眼明亮灵动,开槛顾盼间显的神采飞扬,鼻梁高挺,显的十分的英俊。尤其是时常挂在嘴角边的懒洋洋的狡捷的笑容,是不是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显得随意洒脱,更添风采。只是普通的紧身打扮,外加贴心披甲,和护腿护腕,灵活利索。武器应该是别在腰间的一对匕首,其长一尺三寸,比这里人普遍使用的匕首还要短二寸。所谓一寸短一寸险,看来他是擅长贴身短打,喜欢险中求胜。他脚步轻便,行动迅速,身行灵活,应该擅长腾挪闪躲之术。纵合看来他应该是以冒险盗贼为职业。
第三个,是一个身材高挑,容貌秀美,摇曳多姿。一头粟色长发一直垂到那双长腿,随着步伐,自然飘拂,秀丽的前额还有几丝刘海挂在额前,别有风味。双眉秀美,如粉黛轻抹粉,与高大男子一样修长,却无其粗重。双与前两人一样是粟色,与明亮的大眼睛水汪汪的,似乎都要滴出水来似的,眼波流动,自有迷人韵味。身上穿着紧身服装和女式盔甲,将身材显的玲珑浮突。腰间挂着一柄长剑,一手微摆现的英姿飒爽。她手指修长有力,腰肢纤细而有弹性,步履稳健,神情自信,造诣看来也不差。
三人见到我从学院方向出来,脸现异色,对望一眼,迎面向我走来。
“请问,你是从朗阁学院里来么?”那个高大的剑士彬彬有理地问我。
“正是,三位是……。”
“我们是来参加朗阁皇家贵族学院考试的,呵呵,你不会是老师吧?这么年轻,你应该也是来参加考试的。看你身上只有三枚金币,五枚银币,恩,你应该也不是贵族,穿的不论不类,你是游吟诗人吧,可是你没有竖琴么?这个是什么?传说中精灵族使用的笛子么?你是精灵族?不像啊,你是黑发黑眼。”那个瘦弱的少年懒洋洋地围着我转了几圈,凑到我面前,有兴趣的打量我。
“……。”
“对不起,他是我二弟职业是盗贼,人很好。就是,有时候太调皮了,和他的职业病贪财。请不要在意!”
“大哥,你怎么刚和别人见面就揭我的底啊!”
“肖恩,我也是实话实说啊。”
“没有关系,令弟的确眼力过人啊。在下的确也是来参加考试的,令弟没有猜错。至于这个叫洞箫,是在下的乐器。在下的确不是精灵族的,只是普通的人族。在下姓云,草字御风,不知各位?”
“啊?哦!我叫乔,19岁,战士;二弟,肖恩,17岁,盗贼。这是我三妹雪莉,16岁,剑士,我们都是来参加考试的。”
“久仰,久仰!”
“久仰?你以前听过我们的名字?”雪莉好奇怪的问,丹凤眼里射出好奇的光芒。
“啊!”我不由的一窘,我又用以前的措辞了,久仰在我们世界可以当作客套词,在这里,人们就会信以为真了,“哦,那是我们家乡的客套词表示很高兴遇见你们。”
“原来是这个意思,我们也很高兴认识你。”雪莉笑颜如花,“我们找了半天也没有碰到普通学生,就算有也只是王族,贵族什么的。在这里遇见你太好了。”
我对着微微一笑,雪莉的俏脸不由一红。
就这一瞬间居然没有漫过肖恩的眼力,他发出捉邪的笑声:“是啊
,太好了,太好了,哦!是不是啊,雪莉。”
不愧是盗贼啊,眼力果然不同寻常,只是似乎的确很调皮,不过我喜欢他那份随性,只
是一笑了之,不置可否。只是却让雪莉的脸更红了。
“对了,我刚从学院回来,入学考试在九天后,不知三位有何打算?”
“这样啊,我们就先回圣京,我们已经找了个旅馆,再住个九天,不成问题。不知道御风你有没有落脚的地方了。如果没有的话和我们一起吧。要不帮你把行李拌过来与我们一起住,大家也好有个照应,热闹一点。”
“对啊,对啊,好注意!反正,大哥力气大的没有地方用,我们的行李都让他拿,他也可以顺便锻炼锻炼,你让他拿没有关系的。”这个肖恩果然调皮,还是不忘逗弄雪莉,话峰一转,“大家住一起也可以多亲近亲近,是不是,雪莉?呵呵!”
伸手将腰间的竹萧搁在桌上,端其杯子,细细品味着酒的滋味。这种酒不同于前世,既没有花雕的香醇,也没有汾酒的醇厚,也没有竹叶青的清香扑鼻,只有淡淡的苦意,但喝在嘴里清凉爽口,任由麦酒从舌间滑过,感受着那些细腻的泡沫在口中融化,却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不一会儿,浅浅的酒意,在胸中蔓延开来,身子渐渐热了起来,只觉得两腋生风,云里雾里,这就是久违的酒意。我自可以用先天真气将酒意逼出,但却是丧失了喝酒的乐趣,难得放纵一下,又有何妨。
耳中,传来酒客们,酒后的冒险中的趣事,听着他们酒后粗重的鼻梁,夸张的谈吐。
“乔,这里不错啊,你如何找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