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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变得喜欢社交,在大庭广众下晃晃悠悠,就会有无数倾慕的视线投来,这种感觉太美妙,让他舒服得有些飘飘然。
乌歌算什么。
他才是本来的男主角。
就像是回到了原本属于他的奥德赛,哪怕他知道这里是一本书,但他能够主宰这里,就足够让他兴奋并故步自封。
他半夜都还兴奋地出去溜达,感觉有了那本书像是掌握了整个世界,他从未有过这种什么都不怕的感觉,因为他知道这个世界会发生什么,不会有变数。
然而一辆奢黑色劳斯莱斯在夜色中开过来,强烈的远光灯晃得黎风的眼睛都花了。
他还不满,用手遮住眼睛:“这里是别墅住宅区,远光灯扰民。”
竟然有人敢晃他。
第116章两只都不剩
然而对方根本没有关掉远光灯的意思,还一直照着他。
黎风暗骂有病,他往前走,然而灯光却一直跟着他,他走哪里,灯光跟到哪里。
他停下来,想看看是哪个不长眼的。
然而对方打开车门,是拎着一根棒球棍下来的。
高大的身影在逆着的强光中只剩一片黑影,阴沉沉的。
棍子上被车灯镀出一片白光,乍一看像提着一把长剑。
黎风下意识想躲,但好几辆埃尔法忽然行驶过来,将他团团围住,车辆急刹的声音在夜色中格外刺耳。
黎风明显感觉不对劲,他拔腿就想跑,但那几辆埃尔法里下来的人,各个彪悍壮硕接近两米,直接上来像拎小鸡仔一样把他拎起来,黎风还想挣扎,被那些大汉一拳打在脑袋上,一下子打懵了。
晃悠迷糊的视野里。
只看见那个黑影越来越走近。
白卫衣灰裤子,戴着的卫衣帽子下还有一顶鸭舌帽,透射下来的阴影把脸遮了大半看不清楚,只露出清瘦而轮廓分明的下巴,很高,亦有力。
素白色灯光像一把泛着寒光的利刃破开暗夜,一点温度都没有,以至于染着白光的来人身上都像在往外冒寒气,那些灯光如同雾凇。
但只是看见下半张脸,黎风都能认出这是谁,他有些惊恐:
“黎司期!”
对书里所有人他都没有恐惧,但是唯独对黎司期不同,黎司期在那本书里手段之残忍,下手之阴毒,他是见过的。
黎司期捏住帽沿,微微往上抬,露出那双素来或假装天真或儒雅随和的眼睛,此刻阴鸷冰冷,盯着黎风,锋利的唇角却扬起一抹笑意,声音清越:
“你还知道是我啊。”
他看似仍旧是曾经那张天真的脸,黎风曾经也真的把他当成傻子糊弄,但这一刻,黎风清楚他绝对不是。
不等黎风多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