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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身体好点了么?”霍总看着站在阳光下的他,眼底蕴涵着恬淡的波纹。
苏凌笑着点点头。
霍总说:“一起去吃点东西。”在他背后虚做了个请的姿势。
所谓的“清淡”早餐却让苏凌大为意外。
香菇条鸡丝丁粥,点点葱花,鸡肉大概经过处理,粥里不见一点油点,根本谈不上油腻,香菇和鸡肉实在是苏凌大爱。
那在暗纹骨瓷碗里微微冒出的热气,更是让人心生感动。
霍总和他吃一样的,说:“不要发呆,趁热吃。”
苏凌点头拿起勺子,把点点葱花搅拌,那在米白色粥体中若隐若现的香菇和鸡肉丝真让人食指大动。
这也是他的小习惯,吃粥前总喜欢用勺子搅拌一下,好像搅拌了这碗粥就是独一无二的,是他表达喜爱的一种方式。
入口的粥热度刚好,一点不烫;浓稠适中的米粒合着入味的米汤,加上香菇的植物鲜味,还有鸡肉的荤香,每个佐料都恰到好处发挥了优势;做粥其实很考验厨艺,越是家常的菜越要用心才能体现平凡中的不凡。
苏凌其实从小到大在家吃饭的时间真的不算很多。
父母工作都很忙,母亲经常三班倒,父亲则有无数的应酬。
小学时候家里的食物都是保姆做的,保姆是湖南人,做菜口味挺重,苏凌则稍微喜欢清淡一些的口味;但保姆人极好,做事勤快又干净,对两兄弟又极为关心,苏凌也确实没立场把这点不满告诉父母。
中学以后,苏凌经常跟着大哥出去打牙祭,要迁就大哥的口味,虽然偶尔也能吃到让自己觉得喜欢的东西,但也只此一次了,下次又是不同的地方;再长大一些,苏凌也开始跟着父亲参加一些朋友之间的应酬,大酒店的东西吃一百家都是一样,吃了几个小时却根本说不出感觉,苏凌也渐渐习惯了。
到大学课业比较繁忙,基本都是食堂,出去的地方好多都是苏凌自己去找了,从此形成了但凡是遇到一家觉得还不错的就会老想着去吃,而不会再考虑其他的地方,不管便宜还是贵。好几次被大学那个女朋友抱怨老是吃一家,后来苏凌也不便勉强了。
其实苏凌内心是很渴望经常能吃到自己喜欢的东西,这应该是大多数人的心愿吧。
但是可惜的是,苏凌交的女朋友里没一个厨艺好的,苏凌本想不靠天不靠地就靠自己,无奈自己工作实在太忙,实在没多少时间来钻研厨艺,不过他倒也不算十指不沾葱的人,有几样菜还是会做的。
他以后的规划时,三十五岁以后等事业有了一定的基础,自己成个家,过个半隐居的小日子,能在家两个人钻研钻研厨艺,倒也不错,至于孩子嘛他是不准备要的,主要是他觉得自己不太适合当父亲。
为什么?太具体的原因他也说不出来。
只是觉得孩子对他来说并不能增加幸福感,反而是一种羁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