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这个家伙,真的让他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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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睡的很晚,第二天林沫还是醒的很早,感觉十分的难受,因为是被闹钟吵醒的。
他不想在总部这段时间表现的不够积极和不优秀,
一大早上他就在总部各层打转,用心了解公司的各种情况。当然,他主要是要了解廖总裁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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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想不到的是,英国和中国一样,闲言碎语飞的比导弹还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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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市场部的同事们,在他面前,竟看似无意地总是提起谭侃侃。林沫很诧异,但他也很理解,市场部的家伙们,和他一样,都是消息灵通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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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无需十分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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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今次却有些不安。因为他担心迈万达会不会也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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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惹自己的同事,是迈万达对他严厉禁止的。当然,除了他们两个人之间。迈万达对他们之间的肉体关系也有一套说辞,‘是为了训练你怎么发挥你自身最大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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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林沫的优势有许多,他天生机灵,察言观色之敏锐少人能及。最可贵之处是,他更懂得诚信的重要性。
他的大多数客户网还是这样正当地建立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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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宽衣解带,只是针对少数难以攻克的疑难客户。林沫每一次都要对自己反复强调成果,才能让自己好受些。同时他也让自己喜欢上征服各种人物的感觉。
他师承迈万达,渐渐也同迈万达一样,把目光放的更高,更有目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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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无论做了什么,他能胡弄所有人,却一定骗不过迈万达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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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他担心的事还是来了。迈万达把他叫到办公室去,却许久不和他讲一句话。
林沫缩在一张椅子里,努力在脑子中编造各种理由。
说是一场误会?被同事们误解了?
说我喝多了?说是谭侃侃主动的?
他摇摇头,这些都不行。
必须得说我有目的。可是,是什么目的呢?总之不能说我被他迷住了。那太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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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万达思考了许久,将一个夹了厚厚文件的档案夹递给林沫。
“今天晚上就去吧。”
林沫一时迷糊。“去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