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读书,学习能力差,做什么都要艰难些。
不吃读书的苦就要吃生活的苦,生活的苦还会践踏尊严,打碎自尊,只有成功后,才能重新拼凑起来。
现在,孟笙觉得也可以选择不吃苦,只要是自己喜欢的生活,吃苦也是愿意的。
将儿子送到补习机构去,孟笙腾出手来收拾胡英雄。
“今天你不出门吗?”
胡英雄坐在餐桌边等着孟笙出门,他洗好碗也可以借买菜之名,出去会情人了,只要晚上回家做晚饭就可以。
他还想着直接从生鲜超市买现成的回来应付一下得了。
孟笙给自己倒了一杯香槟,又给胡英雄倒了一杯。
门铃响了,胡英雄一头雾水去开门。
居然是个送花的跑腿。
“你送错了吧?”
“是孟笙女士的住处吧?”
跑腿小哥对着单子叫出孟笙的名字。
胡英雄这才把花接过来,关门进屋。
“媳妇儿,你买的花?”
这么一大束红玫瑰,要是拿去送人多好,回头出门他也可以去买一束。
“嗯,难得儿子不在家,我最近事事顺心,高兴,喝一杯庆祝一下!”
说着举起手里的香槟。
胡英雄等下还要开车出门,有点不想喝。
“我等会儿还要出门,而且你出门不得开车吗?就别喝了吧?”
孟笙眉毛一拧。
“今天我不准备出门,你也别去了,儿子不在家,还做什么饭?总吃你做的饭,早就腻歪了。”
胡英雄敢怒不敢言,唯唯诺诺。
“是是是,那回头让店里送点菜回来也是一样的。”
说完,见孟笙捏着酒杯,举起来等着他,他后知后觉,快步上前,把香槟端起来碰杯一口喝下。
三杯酒下肚,两人都松快许多,紧张的氛围舒展开。
“胡英雄,一转眼,我们相识快二十年了,我还记得当年你是大饭店厨师,我只是个摆地摊的邋遢女人,当年你总过来找我,还给我做饭吃,我当时跟做梦似的。”
胡英雄也想起当初,他经常见到孟笙的摊子,但是从未留意过小老板,只知道这个小吃摊生意一直很好,每次经过的时候,都围着不少人。
后来一次上班途中,刚好遇上台风天,雷雨下的又打又急,城市内涝的不成样子,到处都是汪洋一片,风吹的人行走在路上都睁不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