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武父武母那边,刚开始对个洋也相当意,他们喜欢洋鬼子。
再加上自己女儿待见个洋鬼子,他们更加讨厌了。
他们在洋鬼子跟着自家女儿家时候,故意吓唬洋鬼子,进他家门要挨三十鞭子。
哪知道个洋鬼子话说就答应了。
让他们打也,打也。
洋鬼子大言惭:“快打,打完要跟缪斯进家门。进了家门就缪斯了。”
此话一出给武父气得,当场就叫拿鞭子亲自教训个知死活洋鬼子!
武父足足了十五鞭,使出吃劲打个洋鬼子。
直到武父到大汗淋漓,气喘吁吁,再旁喘口气时候。
约翰说:“岳父大,差十五鞭,您得动吗?动叫家奴。”
武父指着约翰:“你你你。家奴,你上!给打!”
家奴接过鞭子,嘎嘎一顿,完时候约翰身血了。
武父说:“站得起就让你进家门。”
武安欣就站一旁看着约翰被打,听完父亲话就站起身要走。
约翰看到自己缪斯起身要走,咬着牙颤颤巍巍跟着缪斯。
武父看到洋鬼子般执着于自己女儿,尼玛哪里洋猪胆大包天要拱自家小白菜!
要杀了他!
等约翰跟武安欣走,武父叫家奴,打听才得知,个洋鬼子纠缠自家小白菜一年余。
当即武父拿着菜刀就要砍了个洋鬼子。
可家奴又说:“约翰y国官员独生子,爷杀得,杀了大小姐就去了。”
武父一听洋鬼子身份,妈,更气了,只能打,能杀,好烦。
也罢,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因此,约翰就在武安欣家了一个客房。
隔着武安欣院子一段距离,可约翰知足了。
按照民国规矩,他自认岳父岳母接受自己了!
躺了两天,约翰也丝毫记仇。
对着武父武母相当礼貌,尊敬得行。
哪怕武父武母也跟武安欣一样待见自己,他就当看见。
反正早就习惯了,差两个。
果真缪斯父母,跟缪斯一个格。
错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