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可以,戚时也并不想问得这样直白。
但如果不这么直白,祝辞眠很大可能是根本听不懂他在问什么的。
说实话,在祝辞眠舌尖抵上戚时耳垂那一瞬之前,戚时自己都不知道,原来他的耳朵竟然那么…
那么敏感。
酥麻电流顷刻间便从耳垂通往四肢百骸,血液在血管里沸腾,心脏更在胸腔中激荡。
可很显然,祝辞眠明明连谈恋爱的问题都还根本没开窍,又怎么会懂这一类所谓撩人的技巧?
“不知道,”果然,祝辞眠歪头想了想,就回答得很坦诚,“我随便试试的!”
停顿一下,祝辞眠澄净眼眸就又亮了起来,像笼了层微光,他喜滋滋道:“不过我试成功了哦!我现在知道只要舔一下戚戚哥哥的耳垂,戚戚哥哥的耳朵根根就会变更红!我…我下次还要舔!”
祝辞眠这发言,真是大胆到了极点。
“还要舔?”戚时重复一遍,他意味不明笑了一声,忽然道,“猫舌头伸出来给我看一下。”
戚时忍不住想,有的小猫,真是不惩罚一下就真不知道天高地厚了。
“才不是猫舌头哦!”祝辞眠认真反驳。
不过反驳完,他就还是乖乖张开嘴,伸出了小舌头给戚时看——
这大概也是从小到大养成的一种习惯。
因为戚时总是会对祝辞眠的身体,从头发丝到脚尖尖都无死角全方位进行检查,因此戚时每次提出要看祝辞眠哪里的时候,甚至都不需要说原因,祝辞眠就都会乖乖给戚时看。
现在当然也一样。
祝辞眠的舌尖是淡粉色的,像他的人一样,一看就小巧又柔软。
戚时眸光愈沉,呼吸都变得紧促起来。
可这次又和往常的每一次都不一样。
因为往常,戚时都只是看而已。
可这一次,在祝辞眠的舌尖探出来的瞬间,戚时就忽然抬起一只手,食指和中指夹住了那截可怜的小舌头。
“唔!”祝辞眠顿时瞪圆了眼睛,发出不满抗议,“你做森么呜呜!”
发音都不清楚了,语气却还软绵绵的,听起来不像抗议,更像撒娇。
可戚时却没有出声回答,他压着近乎震耳欲聋的心跳,与仿佛血管爆裂般的血液沸腾,又恶劣逗弄般用食指和中指,将那截软嫩舌尖上下轻轻捋了两下。
以作惩戒。
可下一秒,戚时就又蓦然收回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