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微微叹了口气,这么多年了,原以为伤口早就愈合,原来还是会痛啊。
“怎么了?不好吃吗?”
他的神情中满是关切之情。
“不。想起了一些往事。”
我凝视眼前这个男人。
他是个很出众的男人,如火焰般炫目的男人,让人过目不忘的男人。
我这种平凡庸俗到令人头痛的人,能与他成为好朋友,完全可以列入本世纪的十大神秘事件之一。
我到现在也没有想通,我们到底是如何成为朋友的。反正等我反应过来时,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我回过神来,就看到他在对我展露他那据说杀伤力巨大的蛊惑笑容了。
忘了是谁说过,他的笑容像毒药,可以让贞女变花痴,才女变白痴。不过我天天看到这笑容,也没有发现智商下降,所以这话的可信度还有待考证。
这串冰糖葫芦让我想起了许多往事。
我和他认识好多年了,久到我快忘记了时间。
最初相识的情节还隐约记得。
我们俩的学校只隔着一条马路。
虽然隔这么近,但却从来没有碰到过,直到那一天。
那已是初二的下学期,我像平常一样,做完值日才回去,走的时候校园里已经空无一人了。
夕阳将我的身影拉得很长。我匆匆地走着,只要穿过那条小巷,就很快能到达我要去的地方。
然后我就看到了他。
他在打架。
我们两个学校的不良少年总是看对方不顺眼,所以打群架是很司空见惯的事情。
他很强。这一点就算是骄傲如我,也不得不承认。像一头漂亮的猎豹,很会抓住时机,给对方致命的一击。
我站在巷口,看着他干净利落地放倒我们学校的不良少年,完美的全歼。
他轻松的搞定,然后就看到了我,他的兄弟们也看到了我。
他们围了上来。
看来我要经过这里难度颇大呢。
“我不喜欢打架。”我先开口声明。
“这由不得你……”那帮可恶的家伙一点也不管什么江湖规矩,竟然一拥而上,只有他依然站在那里没有动,一副看好戏的表情。
我退,再退;我躲,再躲;我踢,再踢……
唉,花了二十分钟,没有他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