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母亲乃是大齐明仁皇帝嫡亲妹妹的孙女静姝县主。
自小众星捧月,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若嫁个她的郎君本可一生顺遂。
可她却独独上了他的父亲。
那时父亲已有指腹为婚的妻子,便是三弟的生母,韦家嫡出大小姐。
只是韦家日渐没落,祖父当年没有解除这门婚事也是不想做寡信之人。
祖父虽有遗憾,但韦氏进门后孝顺公婆,照顾丈夫,十分娴淑,和父亲也十分恩。
可父亲被母亲上,她县主之尊,自是不能做小。
他的外祖母用韦氏一族的前程为威胁,韦氏最终自请下堂。
父亲自是不肯,进宫在皇上寝殿外跪了三天三夜。
皇上不肯见他,派了小太监传话,但也做出退让。
父亲要留下韦氏可以,必须娶静姝县主为妻,而韦氏为妾,否则便赐死韦氏。
贬妻为妾,这对女人来说是莫大的羞辱。
可韦氏为了母族和她深的父亲,只能隐忍。
他对韦氏还有印象,和母亲张扬外放的美不同,是个极其秀美婉约的女子,父亲也只有她时眼中才有柔情。
父亲从不苛责他和二弟,对他这个长子也是十分重,一出生便被立为世子。
可父亲从未对他像三弟那般笑过。
母亲自是不能忍受,对韦氏百般刁难,趁着父亲外出征战,以韦氏不守妇道为由,赐死了韦氏。
父亲回来后,甚至连韦氏的尸骨都没有找到,只有被折磨的奄奄一息的三弟。
自此后父母彻底决裂,父亲再不踏入母亲院落一步,一个男人想冷落折磨一个女人自然有千百种方法。
那时明仁皇帝已驾崩,父亲已经是新皇器重战功赫赫的侯爷,对于只剩下空壳的母亲母族自然不放在眼里。
母亲如同一朵失了水分的鲜花,快速的枯萎。
最终郁郁而终,临终前拉着他的手,让他不要怨恨有她这样一个母亲。
让他护好弟弟,娶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子为妻,不要像她。
父亲在母亲死后给了她平宁侯夫人应有的哀容。
可有什么用呢。
母亲一生痴缠,所得不过是平宁侯夫人名号而已。
所以,他在那时便发誓,将来他的婚事必不受任何人胁迫,他要娶之人必要护她周全,不让她丝毫委屈。
他要娶方家女为妻这事出奇的顺利,父亲因他失败的婚姻并未反对,连皇上都愿成人之美,下旨赐婚。
他娶亲时已经二十有三,二十三年来,那是他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做得偿所愿。
淑兰十七岁嫁给他,如今已经十七年了,回想起来,竟如同昨日。
她仿佛还是当年为他一掷万金的姑娘。
陆伯山眼眶酸涩,抬手擦妻子的眼泪,手指因为常年握刀,有些粗粝“淑兰,回江南吧”
方淑兰性子也是极其倔强“夫君若是执意如此,便送淑兰尸体回江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