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了常规录取进士的传统,注重人才的实际能力,要求阐释经义与议论时事相结合。注1。
贡举法后,募役法的改革也提上了日程。
宋代的差役大致分为四类:注2。
第一类叫“衙前”,主管运输官方物资,可以理解为古代邮政系统;
第二类叫“里正”、“户长”、“乡书手”,主要工作为督促百姓上缴赋税;
第三类叫“蓄长”、“写手”、“壮丁”主要工作为捉捕盗贼,维护地方秩序;
第四类叫“承符”、“人力”、“手力”“散从官”,这些人要根据政府的需要,承担名目繁多的各种杂役。比如修建宫殿、开垦废田、清理淤泥、疏浚运河等等。
这些都是百姓的“差事”,是没有工资的。
老百姓就是天子的子民,为天子无偿劳动,天经地义。
而无偿劳动本质上是统治者对老百姓的一种劳力剥削,没有“赏”只有“罚”,工作态度会消极,工作效率也会低下。
工作效率低下,就需要增加更多的劳力,更多的劳力就被迫从农业生产中脱离出来,这又会大大降低国家整体的农业产出。
但类似于水利工程治理黄河水患等“公共服务”有时必须集群体之力共同建造的,所建工程也是为了造福一方百姓,正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刀也是要磨的。
“州县生民之苦,无重于里正衙前。自兵兴以来,残剥尤甚。至有孀母改嫁,
亲族分居。或弃田与人以免上等,或非分求死以就单丁,规图百端,以茍脱沟壑之患。”---司马光
“向闻京东民有父子三丁将为衙前役者,其父告其子云:‘吾当求死。使汝曹免冻馁也。
遂自经死。又闻江南有嫁其祖母,及老母析居以避役者,此大逆人理,所不忍闻。又鬻田产于官户者,田归不役之家,而役并增于本等户。”-------韩绛
从唐代杜甫的“急应河阳役,犹得备晨炊”到如今的大宋,百姓受久受差役之苦,为了逃役,各种方法无所不用其极。
而有权有势的人既可以免疫,又可以转嫁差役让自家下户客户下人代服差役的。
王安石的领导的免疫法则规定:
“畿内乡户,计产业若家资之贫富,上下分为五等。岁以夏秋随等输钱,乡户自四等、坊郭自六等以下勿输。两县有产业者,上等各随县,中等并一县输。析居者随所析而定、降其等。若官户、女户、寺观、未成丁,减半输。皆用其钱募三等以上税户代役,随役重轻制禄。开封县户二万二千六百有奇,岁输钱万二千九百缗。以万二百为禄,赢其二千七百,以备凶荒欠阁,他县仿此。”
如“官户、形势户、僧道、女户、单丁户、城市上等户以及商人”等,律按其田产数量出钱称为“助役钱”。
原先规定的四等以上(一、二、三等)的民户,则不再服役,都要依据土地数量,随同夏秋两税交纳“免役钱”。
谁田产多,谁出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