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娇生惯养没错,可也没那么娇弱,才半个小时的路,有什么不能走的?上辈子在现代,光逛街就超过这点时间了。
不过舒婆娑很快就觉得后悔,她实在是太高看自己了。
山路崎岖,又有碎石,走起来十分困难,跟逛街根本没得比,她很快就了。
荣戎与荣蕙配合着她,一路走走停停,一直到百花镇,花了半个时辰有余。
照着之前在家商量好的,三人分成两头去办事,约好未时初在城门口的大榕树下集合,一起回去。
舒婆娑在京里长大,见惯了繁华的景象,对镇上的市集没什么感觉,倒是荣蕙看得目不转睛,觉得什么都新鲜,什么都想去摸一把。
她们第一个去的地方是当铺。
说明来意,朝奉一看到舒婆娑手中用棉布包着的蓝田芙蓉玉镯,哪还坐得住,连忙叫人奉茶,自己出了柜台亲自招待。
朝奉阅人无数,却是第一次在身穿粗布衣服的少女身上看到一股让人有些生怯的气势。
明明她只是走过来,脸上甚至还带着笑容,为什么他就是有股她不是平凡人的感觉?
“姑娘想要当这只镯子?”
“是,死当。”
“镯子的话,基本上多是一对。”
“另外一只我想留作纪念。”
“原来是这样,不知姑娘想当多少银子?”
“掌柜的开价多少?”
会来到当铺的人千奇百怪,唯一个共同点就是卑微,朝奉瞧舒婆娑仍是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脸上丝毫没有他见惯的那些人的瑟缩和孤苦,心下琢磨着,最后他伸出五根手指。
她表情不变,仍旧笑得非常含蓄。
就在朝奉以为买卖不成的当下,她却道:“六是个好教,六百两。”
朝奉沉吟一下,但也就那么一下,马上便道:“成交。”
他嘴角扬起,这价钱让他欣喜若狂,可他仍不忘问上一问,“不知道姑娘这芙蓉玉镯子是从哪里来的?”
“你只要知道这镯子是十成十的真品就可以了,不是吗?至于来路,恕我无可奉告。”她总不能告诉他自己的出身,也没必要。
朝奉并没有因此失望,只是目光中露着些许惋惜,“这蓝田芙蓉玉在蓝田玉石中算是佼佼者,这玉温润通透,还会根据配戴者的不同,变化为浅紫色或粉红色,非常神奇。您瞧,这镯子在没有光线的情况下,还能看见里面许多的冰花,贵重不凡,所以老朽才多此一问,想知道姑娘这镯子的出处。”
“会来到当铺的人多有难言之隐,可有谁是真心愿意典当掉自己心爱之物?若怕我这镯子来路不明,那小女子只好去别处找识货又不多疑的当铺了。”舒婆娑声音懒洋洋的,可是口气中的强势让人不敢多说什么。
“不不不,我收我收,只是好奇,别无他意。”他当然知道物是好物,何况她还要死当,这翻倍拍卖出去,会有多少进帐啊?他不敢想了。
瞧她周身气质不卑不亢,优雅从容,见人眼带笑意,端庄大方,并且隐隐有种大家闺秀的疏离与客气,他曾见过不少落魄的世家子女进当铺来,却都不如她让人印象深刻。
两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之后舒婆娑拿着银票和她让掌柜换来的碎银走出当铺大门。
“姊姊,你当了自己的镯子,这怎么使得?”荣惠从听到舒婆娑说要死当开始,小脸上的为难神情就没有变过,即便走出当铺的门,仍旧想说服舒婆娑把镯子取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