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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直接奔食堂,还没进,就听到有人在取笑我们: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啊。”
“就是啊,温柔乡,醉芙蓉一帐春晓。”
“酒力渐浓春思荡。鸳鸯绣被翻红浪。”像艳词接力一样,后面又来了贼贼的一句。
我黑脸,怎么全是有文化的流氓?都会来几句古诗?莫非这也是无良队长的无良要求?
“要换古代,我们队长绝对是个昏君。”
“还要换古代?现在还不昏?”
“怎么昏你了?”
“想当初我们进来时,折磨我们的肉体,折磨我们的精神,扣压我们的物质,你当时就没想要分他身上的一块肉或者一根骨头?”
“哦,哦,很想,很想。当时我想啊,我要啃下他的肱二头肌和肱三头肌,后来和其他队员一交流,发现队长身上的所有骨头和肌肉早就被人预订,我最多能喝口汤,不过现在连汤都越来越没勇气喝了。”
“不用担心,嫂子会帮我们分的,就瞧好戏吧。”
一众人果然露出看好戏的表情。小狼一见我,两眼发出幽幽绿光,立即大喊:“嫂子,嫂子。”一付要扑上来的狼相。
我没理他,他等队长回来的,只怕比我还急迫,小狼没别的爱好,就喜欢格斗,他出身武术世家,三岁就开始扎腿,练基本功,是队里的格斗第一好手,他在基地称霸的地盘就是基地格斗场。所以在“野战俱乐部”给我偷袭了一直耿耿于怀,非要找回场子不可。
步轻风上前提住他的衣服,亲昵地拍拍他的脸:“小狼,把你的狼牙收好。”
小狼“嘿嘿”地笑,乖巧地说:“队长,嫂子说了,等你回来跟我打一场。”
食堂里立刻响起热烈的掌声。
“打一场!打一场!打完吃饭!”石头喊。
“小狼胜。三百。”
“嫂子胜。二百。”
“小狼胜。五百。”
“小狼胜。二百。”
“嫂子胜。二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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