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妞鼓足勇气点点头。
“想吃。”
“我还可以干很多活!”
朝歌将鸡腿夹出来,放在一边干净的饭盒盖子上。
“想吃,那就给你。”
大妞双眼一下子亮了起来。
朝歌这才慢条斯理的又加上一句。
“但有条件。”
她抬手指了指门口的位置。
“去,给我表演个扎马步,什么时候我高兴了,什么时候给你吃。”
大妞二话不说就站过去半蹲着。
足足半个小时,哪怕累得直喘粗气,满头大汗,腿都在抖,大妞都咬着牙坚持。
朝歌将鸡腿推过去,“表现还不错,吃吧。”
大妞两条腿软的跟面条似的,迈一步就跌倒了。
她索性在地上滚了两圈,奋力的伸出手去够到了鸡腿,狼吞虎咽起来。
朝歌眸光柔和一瞬。
——
手底下的人只剩下了秦哥和刀疤,一个看好的朝歌还没有培养起来。
最近一次的大生意,乌沉派了刀疤去谈。
秦哥和朝歌说起这事,脸上没什么情绪。
朝歌浅浅一笑,“这合作要是达成了,那可是一笔大买卖。”
说着,她感叹道,“好多钱啊,就进了刀疤的口袋里了。”
秦哥心里也有点不舒服。
他自认为能力比刀疤强,可现在大老板却把活给了刀疤。
原本以为老石死了之后,他可以更进一步的。
“那也没办法。”
朝歌忽的转过头来,“秦哥,你说,这是大老板要重用刀疤的意思吗?”
秦哥没说话。
“也是,做头头肯定比小弟要舒坦的多,谁不想往上爬呢?”
“这也许就是刀疤运气来了吧!”
秦哥听了几句,忽的压低声音。
“我知道你聪明,妹子,你说,有没有什么办法……”
朝歌抬眸看他,不做声。
秦哥很懂,“以后你就是我亲妹子,我吃肉绝对不让你喝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