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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首发晋江文学城(第1页)

方征视线虽然灵敏,却穿不透石层,也不见骨庙中的景象。

此刻骨庙中,躺着三个禹强营战士和三只兽伴的尸体,洞壁已经塌了一半,四周都是血和爪痕,惨烈得无从下脚。在那堆骨石废墟上,子锋遍体鳞伤地撑在一块石头上,他身上被熊和老虎咬出了血,其他地方也受了伤,一时半会动弹不得。

而在那堆废墟旁,站着一个高挑的红衣女子,她手中的皮绳系着一只蛮蛮鸟,那是罕见的双翼双眼蛮,只有一只,却是所有蛮蛮鸟的王。她是祖姜大国主最重用的心腹,“昆秀营”的首领。

她叫做流云,今年三十五岁,是二十年前,夏渚和祖姜惨烈大战中唯一活下来的女战士,有人说她已经老了,但见到真人依然显得年轻精明,她在专心在昆仑山中练兵,不常在人前露面,就算是祖姜国内上层,认识她脸的人也不多。她当年伤了嗓子,不能说话,以手势来交流,却仍然把昆秀营打造得兵强马壮,充分证明了她的能力。

子锋却是认得,也得懂她的手势。

“大国主救了你,治好你,你却不懂感恩,擅自逃离,音讯不通。如果不是石草氏那个蠢货的手下在那片密林外转来转去找叉儿钩儿,给了我们线索,还不知道你过得这般滋润。”

石草氏是祖姜的二国主,被流云直呼蠢货,在祖姜也是独此一人了。可见流云一人之下的地位。一开始大国主的人跟踪连风,二国主的人拦截连风,他设计逃了第一次,从地洞里巧合地冲到青龙岭附近,摆脱了大国主手下的跟踪,后来在山谷里又因方征的帮助而俘虏了二国主的爪牙。但大国主的跟踪一直没有放弃,她们在青龙岭附近晃悠,收集了一些线索。后来丹阳城又传出那个“连”字,大国主于是嘱咐昆秀营的首领流云,不惜一切代价找到“连风”。

对子锋坐标的定位,是拷问了等在丹山脚下小木屋里的铠役军官小遥哥、桑姐和海七娘,结合祖姜的情报网汇总梳理,最终分析出丹山脉中的“马上飘”部族,是“连风”目前落脚之处。

兵贵神速,流云调集了最东端的昆秀营地的蛮蛮鸟,仅花一天时间,就赶到了丹山附近。她自己更是先行一步,在骨庙中堵到了刚恶战结束,半死不活的“连风”。饶是知晓子锋曾是搏杀大青龙的少年英雄,他能近乎赤手空拳,杀死三个战兽齐备的禹强营年轻战士,仍是不可思议。

如果不是大国主睿智,早就给“连风”在心尖附了那种毒虫这种困兽状态,流云恐怕也要费不少劲才能制服他。

“那套骨骼,是神兽陆吾的骨骼做的,大国主只剩下两套,却仍然给了你。”流云冷冷打量着子锋背上的射日弓,手势持续比划,“她对你仁至义尽。这弓你还想自己占着”

“任您处置。”子锋迅速地把射日弓呈上。

子锋也是在刚才痛苦的挣扎中,才知道自己体内有种深藏的毒虫,叫做牵心钩,平时沉睡,一旦被唤醒就会以他的心为食,顷刻间就能要他的命。他刚才被咬了小半口才知道厉害,堪比被铜锁链穿身而过。

“识时务就好。”流云手里有个牵心铃,摇动就会发作,她拿走了弓,把铃铛收了起来。

如果祖姜这些人只是冲着他来就好了,子锋闭目想,可是她们已经知悉了方征的存在,并且对他和山谷中的部族,展现出非常危险的兴趣。

那不是目前的方征和弱小的“华族”部落承受得起的“兴趣”。祖姜的女人奉行的法则是,优秀的男人借种之后,充当奴隶,在饥荒之年还用来充作口粮,亦或是各种祭祀甚至人肉宴开发出的食物用途。

子锋知道方征耳目非常灵敏,他说那些话非常大声,只希望征哥哥,能远远听到那些话,然后提前离开。认定“连风”真实身份是子锋,且一直在欺骗他,是背叛的敌人,方征必然会封闭山谷入口,重新设置防御方式,让别人再也找不到

到那个时候,自己就能放心与她们同归于尽了。

子锋曾经以为,如果离开了方征,见不到方征,他就活不下去,或是会变成野兽。所以他一直缠着方征,索取着黑暗夜晚的怀抱。他自认是个有野兽血性的贪婪猎食者,能数度压抑天性中的破坏和近乎偏执病态的占有欲,都得益方征所给予的信任和温暖。

可是如今子锋发现,就算方征不在他身边,他也可以忍受这一切了,甚至包括方征一辈子恨他、误解他、唾骂他,因为他能以这种方式为生命画下有意义的句号。

保护方征。

哪怕你什么都不知道,征哥哥,这还好些,就不会伤心了。像你这样嘴硬心软的人要是知道了,一辈子都不会安宁的。

子锋不太懂得这些,但知道这已经不是喜欢了,这是一种宁愿自己粉身碎骨也要对方无恙的感情,这种东西像在子锋的头脑里点燃着一把火焰,有种生而为人之后,能坚定继续以人的姿态继续存活到最后,永远不会褪色的情感。

尽管身体很痛,就像是跋涉在荆棘和锋刃之上,迎着凄厉的长风,还是会选择后来才知道的定义你。

征哥哥,我不后悔。

人的身体保护机制在起作用,太痛的时候就会把区域隔离。方征觉得四肢和心脏麻木了,他脑袋也被冷得冻住了一大片,只有机械的一小块负责运转着,带动方征灌铅了的步伐往丹山脚下走去。

他要去干什么对,方征模模糊糊想,他要去通知山脚的小屋中桑姐七娘她们离开,自己也得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早一刻回到青龙岭,把入口永远封闭,把人全部迁走,赶在那个人之前

那个人不,方征不能去想他的名字,无论他是叫连风还是子锋,习惯了听着“征哥哥”“征哥哥”的清脆呼唤,也一步步地回想并唏嘘理解死于阴谋之下的少年英雄,到头来,只是被美化过的骗子伎俩而已。

方征摇着头,试图欺骗自己,眼泪却滚滚而落,为什么心那么痛,明明只是个毛病多多的小孩,自己有那么喜欢吗。

不,他欺骗不了自己,他喜欢“连风”。可笑的是,这种“喜欢”的发现和认定,是在影像被打碎后,所带来的痛楚深度所确认的。

永远不要背叛我。呸

说不定有一天我会喜欢你。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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