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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龙与人(第1页)

“司家的先祖是得到了一本袁珙留下的天书。据司家所说,拥有特定眼睛的人能从书上看到复杂的内容。由于分家、战乱等原因,书目前只剩半本了,然而最重要的部分在遗散的那半本上。不过就算是剩下这半本,司家也只剩老爷子读出里面的内容,老爷子一死,司家恐怕就撑不住了。”

“吹的吧,什么书还只有特定眼睛的人能看,不会以为是在编玄幻小说吧哈哈哈,哈,哈?”路明非的笑声没有得到回应,他不敢置信地看向另外三个没有一起笑的人,“你们真的信有这种书?”

“指不定呢,玄学是有点道理的,其实我一直相信风水学说,分金定穴。”林枫眼里充满向往。

“明非师兄你别看我,我是手游人,我肯定是相信有玄学的啊,我还拜圣遗物呢。”夏弥点开手机给路明非展示她的游戏。

路明非将希望寄托留在了最后,他猛地转头看向了这张桌子的最后一个人。恺撒兄,你这个能把赵孟华都捧着的阔少司程吓退的强龙,你总不能也信玄学吧?!你总不能也是中二病吧?!

“司家从司程老爸那一代起就看不到书上的内容。你们说,既然书挑人,没看上他们司家这两代人。为什么司家不对外展览试试呢?”恺撒摸着下巴,“我还想去试试能看出点什么东西来,我觉得我看到的不会比司老爷子少。”

路明非捂住了脸,原来恺撒才是病得最重的,他深信不疑到已经跃跃欲试了啊!

但圆桌的其他三人都明白自己并不是在中二病,只是他们还无法和路明非解释。所谓天书,不过就是一种血统测试手段,只有足够的血统才能看懂袁珙所留的书上的龙文。司家这两代人血统不足,所以他们一直在想办法提升血统,陈承礼的血清生意也少不了他们的支持。

在气氛突然有些尴尬之际,夏弥撑着桌子站了起来,“咳,我们都在这里聊了那么久了也没见楚师兄过来,他不会被哪个漂亮姐姐拉走了吧,我要去看热闹!”

“哎,别着急,我和你一起去找。”林枫也站了起来。

路明非正犹豫要不要一起走,但恺撒非常自来熟地揽住了还没来得及起身的路明非,说:“那我们就在这里等你们吧,我和路明非同学可以聊聊中国生活。”

“啊,聊中国生活?”路明非手中的叉子掉到了盘子里。

“哦我刚刚不是提到过了?我有个漂亮的中国女朋友,我准备入赘到中国来。当然要提前了解中国女婿的生活。你看我中文都已经说得很不错了吧!”恺撒一副要做上门女婿了他非常快乐的模样。

“确实,你连入赘都懂了。你算是问对人了!我和你讲啊,要娶我们中国的姑娘啊,名堂很多······”路明非兴奋地和恺撒交头接耳起来。他在来参加派对前,完全没想过可以会和恺撒这样的大少爷聊起恋爱生活话题,但八卦婚嫁问题,人之本性。

路明非这方面的知识来源是故事会和婶婶和其他小区大爷大妈的闲聊,他自觉如果面对的是某位严苛的阿姨,这两把刷子都不够看的。但面对恺撒这种意大利人,完全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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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要问的就快点问喽。”夏弥和林枫站在派对厅的阳台,毕竟仍是冬天,露天阳台除了他们两個,根本没有人来。林枫在两人出来后在此用风元素围了一个小型领域,确保他们的声音不会被传出去一分。

“那本书怎么回事?袁珙是哪只我不知道的龙?”

夏弥叹了口气,“老袁不是龙,只是混血种而已。至于书,那时我刚从茧中苏醒,没什么自己是龙王的概念,袁家把流落街头的我收养了。所以为了报恩,我就把我脑子里那些当时自己都不懂但是又记得的东西写成书,趁半夜扔到老袁书房里去了。”

林枫头上掉下三根黑线,“伱这行为是什么报恩妖精吗,袁家居然没请道士试试把你收掉。”

“想笑就笑吧!我也是后来慢慢觉醒,才发现我把涉及权柄运用的东西写出来了。不过我写的是龙文,老袁能看懂是因为他的血统等级很高,他的言灵也很特殊,他的言灵是先知。”夏弥黑着脸飞快地字赶字说完了一整段话,要不是林枫听得够仔细他差点没听到夏弥说了什么。

();()  根据尼奥尔德的记忆,风水确实算是某种对龙王的权柄的特殊运用,人们常言的风水福地在龙族的世界里其实是元素活跃集聚之地。而龙王们不仅能找到这样的福地,甚至可以通过权柄改变地域内的元素构成,创造出福地来,也即风水学概念中的风水改造。

而所谓的相术则来源于对血统感知和言灵·先知的综合使用。血统感知是龙王快速辨别不同龙族的血缘派系和浓度的特殊方法。袁珙通过血统感知发现与普通人不同的龙血族裔,并通过先知预言这名龙族血裔的未来。

“那你觉醒后没试着把书要回来?”林枫有些不敢置信,这不太符合耶梦加得的作风。

夏弥转过身,看着地面上闪烁成道道星河的车流和远处高楼的霓虹广告,“好歹是养了我的人,我看在老袁从收养我那天开始给我准备的十箱嫁妆的份上没杀他。原稿其实我取回来了,但是归还的时间比我定的期限晚了三天。现在想想,老袁应该就是用那三天抄写了一份副本。那可是龙文,读得懂的部分他都读了十年,居然三天硬抄,没把自己变成神经病算他幸运。”

“听你这么说,他确实很了不起。”酒德亚纪在青铜城只是对青铜龙文连贯拍照,都会由于灵视导致精神失控。三天硬抄一本书的龙文,袁珙没发疯也没被耶梦加得发现异常,强得无需质疑。

“为什么要冒这么大风险抄一份呢,我都已经放过他了。万一被我发现,后果会很严重。”夏弥伸出手臂,用另一只手在手臂上连做几个劈砍的动作,好似大厨在演示如何快速剁一节排骨。

“因为哪怕你随手写的东西,在人类看来也是值得付出生命的知识啊。”林枫大概能明白那位袁大人的想法,“而且虽然抄了你的书,但他也没向当时的混血种家族或者皇族说出你的秘密,否则你不会那么轻松地在大明逍遥那么多年。”

“所以说其实我不讨厌人类,他们就像海绵,虽然龙族掌握的力量和知识对比他们就像是大海一样广阔,但是海绵还是会想尽办法汲取水分。人类的情感在我看来也很有趣,明知我是异类,又害怕我,但是又觉得我也算是他的孩子,我离开袁家的时候老袁还送我出家门。”闪烁的灯光映入夏弥金黄的眼睛里,就像多年前袁珙送她离开袁家的那一夜的星河。那个圆脸的中年人站在门槛后对她说殿下,当年街头初见我便知你我有缘,如今缘尽,此后便不再见了,还望殿下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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