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地点在哪?”
李承焕不慌不忙地说道,
“是江东区。”
“那就出发吧。”
“是。”
于是刚到检察厅的李承焕,又重新下楼,带着郑泰洙和两个搜查官,坐上车,一路朝着江东区而去。
江东区是汉城特别市下辖的一个区,如果说江南区和瑞草区这些算是富人齐聚的区的话。
那江北就是妥妥的穷人区。
居住在这里的一般都是穷人,打工族,社畜,还有不少考试院的备考生。
当李承焕他们四个人一路来到江南区下面某个公寓小区之后。
按照辖区警方提供的地址,很快就在附近一处公寓楼前,看到了数辆停在路边的警车。
“李检,应该就是那里了。”
“把车开过去,问问是不是在这里。”
“是!”
郑泰洙点头。
将车直接开到了那数辆警车中间。
郑泰洙摇下车窗,探出身子,向一个负责执勤警戒的警察开口问道:
“你好,江东区警署的朴在英警卫是不是在这里?”
“请问你们是”
“汉城中央地方检察厅,这位是刑事3部的李承焕检察官,现在这個案子我们来接手。”
“啊,原来是中央地检的检察官到了,您辛苦了,我这就去通知朴警卫!”
站在外面维持秩序的警察听到是检察官来了,自然不敢怠慢,先是一个30度的躬身,然后连忙进去向上司报告。
可能有人好奇,为什么他们警察办案还需要检察官到场呢?
其实就是因为南韩的检察制度太变态了。
前面说过,检察官们的权利无限大,上抓总统下压平民。
只有检察官才有侦查案件的权利。
换句话说,如果没有检察官的同意,警察是无权调查案件的。
所以,虽然检察官和警察属于不同的系统,可在实际工作中,警察往往都会扮演检察官下属的角色。
什么时候开始启动调查,应该按照什么方向调查,什么时候终止调查。
这些看起来原本是警察负责的事情,在南韩统统需要检察官下达命令。
这么说吧,就连警察想要抓人,都得先找检察官打报告批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