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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与虎谋皮(第1页)

傍晚,西城。

袁谭抓酒杯饮闷酒,从个人理智上来说,以及此前二袁相争的事例中可以得到一个结论,那就是兄弟内斗一定不会有好下场。

可他觉得自己不比袁尚弱多少,比起袁尚的斗勇,性格宽和的自己更适合统御河北。

只觉得吃亏在母亲早亡,他与袁熙年龄相近,生下他们后袁绍为母亲守孝三年。

那段时间党锢风暴十分残酷,袁绍三年孝期结束又连着给早亡的嗣父守孝三年。

连续守孝六年被人称赞,也有党锢中被迫害的士人因此诟病袁绍的圆滑。

六年孝期之后,续娶妻子后才生下袁尚。

彼此成长环境外部环境不一样,父母养育的环境也不一样。

袁尚几乎是在乱世里成长的,壮硕而俊朗的姿貌,父母的疼爱,使得袁尚比之袁谭更为果断、自信。

这种性格在袁谭眼中更适合统御士兵,而非人主。

袁谭几杯闷酒下肚,气恼之余将酒杯砸在地上。

那孙家子算什么东西?

孙坚能征善战又如何?还不是辛苦奔波拼杀,拜在袁术麾下当爪牙?

孙策又如何?还不是背叛袁术,阴谋获取了江东之地?

这个叫孙谦的少年出身微寒,更无名师,连袁氏门生故吏之后都算不上。

凭什么介入袁家是非?

这种事情难道袁涣看不明白?

袁涣海内名士、能臣,公卿之后,汝南袁氏的同宗,陈国袁氏的领袖。

这样的人物,都三缄其口,不发表意见。

你一个名不经传的寒门庶子凭什么叫嚷!

舟船上,黑熊捉一块木炭在木板上绘画素描,勉强画出蔡贞姬的眉目五官。

脚步声靠近,他回头就见宣良、刘晔端着饭菜走来。

他丢掉木炭拍拍双手,起身接住宣良递来的碗,三个人端碗盘坐在地吃红糖黄米饭。

刘晔瞥一眼木板上的少女画像,笑了笑:“公子亦有思念之人?”

“劫持袁涣时偶然所见,是一位温婉坚韧的淑女子。”

黑熊吃一口清甜黄米饭,露出笑容:“出乎预料,袁尚比我预想的有才干,难怪受河北人拥戴。奈何还是少了最关键的那一分狠辣,我已再三提醒袁本初命不久矣,他还是不肯先下手。”

趁着袁绍还有余威,剪除袁谭的羽翼即可,再怎么也能保住袁谭的命。

毕竟袁绍目前也就五十二岁,生活优渥,或许对当世大多数人来说只是愤懑积郁生病罢了,不难撑过去。

袁绍强撑着,或许他自己相信自己能撑下去,身边人也跟着相信了。

刘晔吃一口黄米饭,他也是吃过糖的人,不觉得惊奇。

吃了几口,刘晔才说:“那公子可是要离开河北?”

“我要去邺城,袁尚若能快速剪除袁谭羽翼,我们还有创业的机会;若他迟疑,那我们就走,去荆南。”

心里头还念叨着甄宓,也不知道具体是個什么风采。

有机会远远看一下也行。

人么,都是差不多的结构。

论稀奇,自己才是当时最稀奇的那个。

但这女人也倒霉,十六岁嫁给大十岁的袁熙,次年袁熙出镇幽州,甄宓则留在邺城伺候婆婆刘氏。

是故,甄宓无所出。

劫持甄宓的难度,实在是有些大。

好在邺城距离黎阳、黄河岸边不是很远;只要得手,连夜疾驰赶路,一夜时间就能从邺城跑到黄河岸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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