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杰的思路其实是和义乌商品的发展思路差不多的。
一方面是给流动商人主动提供一个场所。
没有合适的房子,就拿海港的报废集装箱改一改。
能遮风挡雨就成。
另一个就是主动引导罗湖区的工厂,不管是私饶还是国营的,甚至香港的,拿货到这边来。
而他本人,则是坐拥最大的物流园。
随便上哪里淘汰报废的汽车,修一修就好了。
到时候自己就做货车出租业务。
人员可以把控到最低6人标准。
这就规避了办工厂的风险。
等风头过去后,再考虑办厂,开办自己的汽车王国。
或者干脆做房地产开发,搞个自己的恒大舞蹈团,美滋滋。
土地经济,未来三十年都是最坚挺的一项。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关于是否允许私人持有汽车。
卡车,那也是车。
杨杰给南头管理区规划了这么美好的蓝图,杨书记也打算投桃报李。
为此,他还专门在特区专项会议上出了这个问题。
“这私人货车不是给他一个人享用的,而是组建物流园。”
“各位领导,咱们开发特区是为了什么?”
“还不是希望民营企业一起参与市场活动?”
“这么做,都是为了更好的服务社会。”
有人提出反对意见。
“你能保证,他不会把车子销售到其它区域吗?”
“要知道,津那边可是发生过大规模走私车辆的嫌疑。”
“这事可是被上面大力批判的。”
杨书记也恼火:“那怎么办?老叶你把罗湖区的商人给我匀一办过来,我立马否决他。”
“更何况,这是货车,不是轿车。”
对方立马哑巴了。
最后还是宝安县的领导和惠阳县的领导(深圳特区早期是双领导结构)多方协商下,作出判决。
允许私人持有和经营货车,但不允许持有轿车。
货车是利国利民的,轿车纯粹是享受的。
性质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