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显,他们也不想就这么丢了猎物。
这些动物进食的时候有个共同点,不管是狮子还是鬣狗,他们首先喜欢吃猎物的内脏。
因为容易吞咽,没骨头,他詹森就是这么喂三小只的。
每次捕猎到新鲜的猎物,他肯定把内脏部分全部留给三小只,他啃周围不好啃的部分。
白忆见猎物的内脏刚被扒开,今天就算天王老子来了,这猎物他也要抢走
“吼”
他一声声地恐吓鬣狗们,鬣狗们急地团团转,并未离去,谁也不想放弃这到嘴的猎物。
但是对方到底是个成年雄狮,力大无穷,他们也不敢贸然上前,只能在外围打扰,继续使用车乱战术。
白忆不是其他的傻狮子,他有思想有灵魂,不可能会被他们的战术拖垮体力。
他走到了猎物面前,趴在猎物的肚子旁边,开始用嘴扒拉猎物的内脏。
说实话,视觉上对他的冲击很大,觉得想吐。
但是闻到那种血腥味,他的味蕾像是被洗礼了。
这就是兽的本能。
所以扒拉内脏的时候他并没有觉得难受,反而忍不住想吞下去。
鬣狗们在他的周围叽叽喳喳,他完全没当回事,偶有一只冲上来挑衅他,他一爪子过去就给吓跑了。
行吧,做狮留一线,他只要内脏就成。
他把所有的内脏扒拉出来,吞进嘴里,用牙齿咬住,这个时候肯定是不能再恋战了。
得到了他想要的,他就要拍屁屁走人。
他喉咙里发出低沉的警告声,向着周围了一圈,鬣狗们还在试图上前跟他抢食物。
白忆了那剩余的部分,心想,哥给你们留了,仁至义尽。
他叼着动物的内脏慢慢地走出了包围圈,鬣狗们明显不让他走,又上来围住挑衅。
白忆觉得这时候嘴不能用,他来一套军体拳不过分吧
所以他逮住一只上来挑衅他的鬣狗,站起来,两只前爪上尖锐的指甲狠狠地抽在鬣狗脸上。
鬣狗被抓地嗷嗷叫,白忆的喉咙里不断发出威胁恐吓声。
你们他妈的再来,再上来我丢下猎物一嘴咬死你们
鬣狗们哪见过这种阵势,吓得都频频后退。
白忆的两只前爪终于落地了,他慢慢地走出包围圈,然后狂奔了起来。
潇洒地离去,不留下一根狮毛。
鬣狗们追了几步,见他走了,赶紧返回去进食。
就这样,白忆第一次在大草原上当了强盗,这只是他强盗生涯的开端。
他觉得抢比自己狩猎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