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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九鼎之礼年号(第2页)

至于现在商朝的历史,陈青象也不清楚,前身没有学习过,也没有地方学。

邑内也没有那些详细的历史记载。

以前身一家的底蕴,却是除了自身所在的陈氏族的短暂历史之外。

其它就大致都是一些如同神话故事一般的记载了。

反正在这些神话故事一般的记载中,就是这么说的。

但是九鼎之礼,却是真实不虚的,前身在陈氏族之内时,氏族教导之人,重中之重,反复强调。

不能逾越。

逾越九鼎之礼者,当为天弃之。

至于是否真正的有天弃,陈青象没有尝试过,也不想尝试。

而按照以鼎分地位来看。

以陈青象现在的地位,只是国人,那只能使用这一鼎之礼。

揭开鼎盖。

一块凶虎之肉,弥漫馋人香味,显现而出。

在不损凶虎之肉效用的情况下,将其烹制的美味无比。

陈青象开始享受起邑主之尊的腐朽生活。

……

距离黄石小邑,三百多里的一处深山老林之中,一处隐秘中鄙之地所在。

三头巨狼,背陷入已经陷入昏迷状态的妇人,来到这一处看着比黄石小邑要繁华数倍的中鄙之地。

统御整个乾坤世界的大商朝,以国、都、邑,三天大等级划分。

而在这之外,就是那些不服天管,不忿地收。

“帝力于我何有哉”。

不受大商以及八百诸侯掌控的荒民、野人,其聚集之地。

这荒民、野人聚集之地,则被称呼为“野”,为“鄙”。

“鄙”差不多对于“邑”。

“野”则与“都”相对应。

至于与“国”相对应的荒民、野人聚集之地,还不存在。

应该说达到那等程度,不是被灭绝,就是被大商收编,化作一方诸侯方国。

通常来说,作为荒民、野人聚集之地的“鄙”、“野”。

要比“邑”、“都”,低上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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