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着睡了一整夜,越苏的眼睛还是湿朦朦睁不太开,却有一种望如皎月般的圣洁,绸缎般的头发细细铺在床上,肤如凝脂,秀眉因怒意微微皱起,似乎自带英气,但不损她身为女子的柔美,这脸蛋恍若神造般,一丝一毫都是极惊艳的。
虽是躺在床上,可这周身的气度,比她见过的任何女子都不凡。
“这个。。。。。。老滑头,你确定他们只是一般人家的?”
男人十分自信:“他们走的是秋闵镇山坳那条路,肯定是怀安县里的,穷乡僻壤,能出这么美的货色,可是十年难遇。”
又指了指嬴琅:“便宜那子,居然哄得这女人跟他私奔,一无是处的读书人,看样子也不会有什么出息。”
“。。。。。。”嬴琅心里无奈笑了一下,没想到男人居然是这种想法。
越苏则是忍不住已经笑出了声,但是瞥见嬴琅的眼神,又有些尴尬,转头问那老婆子:“你们是要把我送去哪里?”
“哟,看来姑娘是个醒目人,正好省了我的口舌。”老婆子忍不住摸了摸她的脸,肤质顺滑细腻,让人爱不释手。
这细嫩之极的皮肤,就是稍稍用力,估计都能留下印痕,若没有万贯家财,怎么养得出这娇贵的身子。
她皮笑肉不笑道:“若是姑娘聪明,你也该知道,你是回不去家里了,不私奔淫乱之罪,只要是入了我的解心楼,你家里但凡讲究点规矩的,要么沉塘溺毙,要么送你去尼姑庵给佛祖忏悔了。”
“但若是听妈妈的话,凭借姑娘的姿色,可是享之不尽的荣华富贵,有朝一日,或许能有大造化呢。”
老婆子对她的模样和身段满意极了,连压价这件事都没提,仔细打量越苏的容貌,越看越发惊艳不止。
“怀安县那个穷地方,能养出这副模样,想必家中必是待你如珠如宝,但谁叫你愚蠢错信他人呢,和一个没有谋生的读书人私奔,就算来日他考取了功名,恐怕还认为你拖累他清白正直的名声呢,不准,做邻二个秦香莲。”
“那按照妈妈的话,送我去青楼里,也算是好造化?”越苏反问。
“当然不算是最好。”
老婆子最喜爱这种识时务的女子,那些个不服软的,还得花时间调教打骂,她可舍不得越苏这身子受累留下伤痕,万一贵人不喜怎么办。
而且,她乐意配合的话,没准日后真能飞黄腾达,她也能沾光。
“那你到底要送我去哪里呢?”
“你可知。。。。。。”老婆子停顿了一下,吞了吞口水道:“太子府里住的是谁?”
“。。。。。。”越苏没想到是这个答案,差点忍不住笑了。
她朝嬴琅望去,却见后者神色淡然,还挺有闲暇听着她们谈话。
“自然是太子殿下,妈妈还有这么大的本事能认识他?”
老婆子倒也不夸大自己,摆摆手道:“太子殿下我这种平头百姓自是无法结识,不过呢,妈妈人脉广,有位老爷托我寻一美人,献与太子,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以姑娘的容貌和聪慧,在贵人身边站稳脚跟,不是轻而易举么?”
“刚才妈妈还,我同那个书生私奔,是愚蠢,如今,我又是聪慧之人了,妈妈的话,怎么变得这么快呢。”越苏懊恼地看着她,似乎还心有埋怨。
“。。。。。。”
看老婆子吃了一瘪,越苏更是忍不住笑,就在老婆子气不过打算骂她时,又立刻服了软。
“妈妈别恼,我如今到了你们的手里,是浮萍一根毫无倚仗,能得太子殿下青眼是再好不过,可我怕同我私奔的郎君,他不同意呢。”
老婆子冷笑了笑,目光又转向了嬴琅。
这一看,倒叫她莫名生出怵意,浑身都不自在。
这人打扮得确实挺文雅,可与往日来青楼里快活的读书人却不太像,那些个书生,个个都是举全家之力精心供养,不用下地干活,也不用走街挑担,身子比一般男人要瘦弱,只会附庸风雅。
但这个。。。。。。
这风华气度和凌厉的眼神,可不像平常读书人该有的软弱懒散。
大秦以玄黄二色为尊,嬴琅往日多是着玄色衣服,这回出来,为了避人耳目,特意选了两身棉麻灰衣,但就是普通的衣服穿在身上,也比寻常男子肃穆严厉,尤其眉目之间的威严,让人不敢直视。
不过。。。。。。
越苏的问话倒叫他有些哭笑不得,竟然也起了戏耍这老婆子的心思。
“你若是真喜欢那位太子殿下,我一介白身的读书人,怎可与他争,你若是要去,便去罢。”
老婆子狐疑地看着他二人,心中惊讶,她也不是没遇见过类似的,都是呼撼地要同生共死,情比金坚,但若是真受了刑罚,变心变得比谁都快,怎么还没严刑拷打,他们就像好了一样。
不过这也好,免得她还得费力对付:“算你子识趣,省了我的事。”
然后继续补充道:“不过你也别灰心,自古以来,攀附权贵,比自己科考更加容易,从前那位金乘,为了前途,向当朝王爷献出自己的妻子,后来还被封了侯,这可比他三十年读书来得容易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