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朝雾都没觉得不对劲,毕竟平时都是这样相处的。
直到凌霄打水给他洗脚。
少年慢半拍感受到对面俩人脸上的惊诧神色。
他抿了抿嘴巴,把凌霄手里的盆接过来,声音微不可闻。
“我、自己洗……”
凌霄蹲下身,扭头望向旁边那两个闪闪光的电灯泡。
吴小芳惊讶到说不出话。
这个年纪哪还会有表哥帮忙洗脚的,凌霄平时也太过于溺爱朝雾了。
她瞥见自家弟弟淡定的样子,仿佛不是第一次看见似的。
恍恍惚惚意识到自己或许从头到尾都猜错了。
凌霄和朝雾根本就不是什么表兄弟的关系。
她想起来还没毕业时。
班上女生会传着看的小说,里面就有什么耽i美情节,o和的,说的就是俩男生谈恋爱。
她没见过也不信。
现在摸不透凌霄的想法,但还是有些尴尬。
“我,突然想起来还得备课,就先走了。”
吴小芳揪着她弟弟的耳朵。
“你也别在这里添乱,昨天让你练的字帖还没写完呢。”
可她眼里的意思是“等回家老娘再收拾你!”
吴跃嗓门响亮,极具辨识度。
“哎呦我错了姐,亲姐姐……”
俩人渐行渐远。
院子里的树叶沙沙作响。
凌霄继续变身田螺哥哥,他单膝蹲下,褪去少年的鞋袜。
捧住少年的脚放在盆里。
脚趾蜷起来,温水浸泡下渐渐透粉,很白。
在村里那么久也没晒黑,和男人的蜜色皮肤形成了鲜明对比。
朝雾靠在椅子上,继续看绘本。
他不看文字,而是挑有趣的图画,像小孩一样单纯。
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凌霄帮他擦干脚,抱起来回屋。
放下蚊帐,从身后搂住。
被子上的皂角味和少年自身的甜香融合,很好闻,沁人心脾。
半夜。
凌霄从床上下来,他拿出针线盒,借着月光,笨拙地勾着什么东西。
在镇上的时候,朝雾去试衣服了。
凌霄问了服装店的老板娘,七夕要送什么礼物比较合适,老板娘看出来他估计没谈过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