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树歌一脸茫然,半天才反应过来她说的什么,想要回答,又想起沈眷听不到,就默默地跟在沈眷身边,没说话。
走进家门,沈眷让还在家里的佣人们提前下班,然后找了一个小小的玻璃皿,去了书房。
她先割破手指,放了差不多半玻璃皿的血。不管要用什么办法节省用血量,最初的放血肯定少不了的。
顾树歌看得晕眩,连忙说“够了够了。”
沈眷没吝惜,等到她觉得差不多了,才包扎了伤口。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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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笔筒里选了一支最轻的签字笔,说“你沾点血,然后去拿笔。”
顾树歌眼睛一亮,对啊,只要她能拿笔,就不用蘸着血写字,这个办法比把血液稀释还要好。
她把食指和拇指沾上血,然后拿笔。
没拿动,笔在桌面上微微摇了一下,连桌面都没离开,就静止不动了。
“太重了。”顾树歌叹了口气,她拿不动。
沈眷看到了过程,能猜出一些,就问“拿不动吗”
桌面上慢悠悠地出现了一个勾。
沈眷就拿起签字笔,想要拆开,取出里面的笔芯,但是没成功,这支笔是一体式的,没法拆。
“不然去买支更轻的笔。”顾树歌出主意。
沈眷想了想,她站起来,打开书架下面的柜子,从里面翻出一只盒子来,打开盒子,红色的绸缎里衬上躺了一根羽毛笔。
“这是顾叔叔的收藏,你试试能不能拿得动。”沈眷把羽毛笔拿出来,放在桌上。
顾树歌眼睛一亮,去拿,拿动了,虽然还是有些沉,但她至少能拿动。
沈眷也舒展了容色,打开墨水,又摊开一张纸,说“你用这个,写个字试试。”
羽毛笔凭空飘起来,蘸了墨,然后自己在纸上书写。只是简单地画了个圈。
顾树歌高兴地跳了一下,成功了,如果血干了之后也依然能被她碰到,那么只要羽毛笔不坏,就不用再取血了。
沈眷看着羽毛笔在空中上下一跃,几乎能脑补出顾树歌开心地原地跳跃的模样,她的眼角眉梢也都染上了笑意,柔声道“你多写几个字。”
顾树歌马上低头书写,一口气写了一长串“那个男生表现得特别油腻,我能不跟他接触,就尽量躲着他,哪里想得到他是在追我。”
也不知道是使不惯羽毛笔,还是依旧太沉,用不动。一句话她写了三分钟。
沈眷耐心看着,心情愉悦放松,等到她写完了,才说“小歌,你看我们现在这样看不见摸不到,但能通过文字交流,互相问候,互相关心,像不像”
她说到这里停顿下来。
像网恋顾树歌的心都快高提到嗓子眼了,不能见面,不能拥抱,但是相互关怀,心很亲密。像网恋网恋也是恋。她眼睛里的光芒超级亮,心跳得飞快,超紧张。
“像许多年前流行的笔友,聊着聊着,就会不见。”沈眷接上刚刚的话。
顾树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