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默道。
“现在到了案地点,下一步做?”
林萱问道。
“如果凶手,你被害,在你用安眠药者迷药况下,将你活生生绑起,正常况下很难做到,更别提让凶手活生生割掉生殖器!”
叶默道。
“周围勘察过了,任何血迹!”
林萱道。
“所以第一现场在里。”
叶默道。
“里就一条路!”
林萱道。
“凶手将被害载到某个地方,停好车,带着被害前往了第一现场,并且在那里渡过了至少四天,将其残忍杀害,再将尸体裹起,运到个位置进行抛尸!”
叶默分析道。
“他其实完全必要用布裹着尸体,所以做,因他会过地方!”
林萱突然道。
错,如果第一现场在附近,那凶手完全必要用布包裹尸体,包裹尸体目掩耳目,也就担心被看到。
如果说,第一现场就附近会水村,那,凶手将被害带到路口,两下车,步行到会水村,去了某个家里!
在家中了一段时间,被害才被杀害。
在家中将被害杀害,再用蓝布裹起,生生将尸体扛到路口,绑在摩托车面,开到此地进行抛尸。
并且,被害死亡时间在三天前,而段时间内又摩托车出去过。
也就说,摩托车肯定留在山里!
可专案组找也找到摩托车。
摩托车会去了哪里?
“林队你说错,第一现场一定常会出现地方,极可能就某个村子,但们现在要先想办法把摩托车找出再说!”
叶默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