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诗黛拉穿越前的那个世界,人们总是常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虽然这句话时常被滥用,作为一些人给自身冷漠找到的借口,但在某些语境上来看,也许是有它的道理存在的。
当时,看着这大眼睛、尖下巴,身量削瘦的女孩儿向自己扑来,明显一副情绪极端、歇斯底里的样子,而她的父亲又高喊着疯子、巫婆一类的词汇向外扔砖,气得双目通红。这让阿诗黛拉的ptsd都有点犯了,下意识地怀疑自己是不是又碰上了什么邪神信仰,怀疑这家人其实是被恶灵邪魔之类的存在影响了,才变得如此骇人。如果是那样,他们需要的也许不是一位“记录官”扮演的调解员,而是一位“太阳神官”扮演的驱魔师。
结果利用占卜辅助,一问现,事情的全貌其实并不复杂,几句话便能总结。
这女孩儿确实是个“神经病”:她叫弗洛伦斯,从小性格孤僻,小偷小摸不断,自我又偏执。她偷父母辛苦挣来的钱去买书,偷报刊亭的报纸,偷教会学校的准备的免费稿纸。她既拒绝去夜间学校接受基础教育,又拒绝帮助母亲浆洗衣服、补贴家用。反而不是一天到晚地看书,就是用偷来的铅笔在偷来的草稿纸上,没日没夜地写着自己的故事。
“你甚至没上过夜间学校?”阿诗黛拉敏锐地察觉,“那你是从哪里学会的单词和句法,足够支持你写出自己的故事来的?”
“我自己学的!不行吗?”小弗洛伦斯竖起眉毛,语气很差,“教会学校的图书馆,有个老伯把他不用的字典送给了我。你们不信,非说是我偷的,将我臭骂一顿之后,逼我还回去。”
“后来呢?”阿诗黛拉问。
“我气得爆炸!我将它撕得粉碎,当着我爸的面丢进了锅炉里,看着它被烈火吞噬,变成一抷灰烬,只留橙红色的光芒星星点点。”弗洛伦斯说道。
“……”强啊。阿诗黛拉微微一哽。这孩子的性情确实是有些极端,父亲被她气成这样,也许确实情有可原。当然,不论如何,打人还是不对的。
但她同样注意到,弗洛伦斯的语句十分通顺,用的单词也很达意,生动的描述确实很难让人相信,这些话语来自一个连初等学校都没有上过的女孩。
“看到了吧,她就是这个样子。”她的父亲詹姆斯扶住额头,神色疲惫,“她去过一周夜间学校,回来痛骂那群人是‘蠢材’、‘废物’,之后就再也不去了。整天在家里无所事事,写出来的东西,这個家里没有人能看得懂……原本这样也就罢了,我的妻子硬是维护她,她还有一个哥哥,日子还能这么过下去。
“可是,就在前段时间,我的儿子突然失踪了。东区的那群警察都是母猪养的,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我们都很悲痛。不久后,我的妻子安妮又得了病,被工厂赶了出来,再也没法挣钱……”说到这里,这位父亲的眼眶红得滴血,双拳紧攥,“家里坏得揭不开锅,可就在这个时候,这个自私的无赖竟然宣布自己要去读什么文法学校,还敢向我要钱!你说她是不是疯了?她连夜间学校都没有读完!再说,我们这些人,读什么文法学校?那群富人家孩子的玩意儿,我们哪里来的钱!”
“我没疯!什么夜间学校,就算是初等公立学校,我也根本不需要!”弗洛伦斯怒道,“我才不管有没有用,我才不要去工厂打工,落得和我妈一样的下场!你掏空了家里的积蓄,神灵收走了她的灵魂。没用、没用!”
“你这个小混蛋、白眼狼!”詹姆斯再也坐不住了,腾地站起,就要抄起手边的家伙,对女儿一通狂揍。
阿诗黛拉伸出手去,轻轻地制止了他。
“小家伙,”她说道,“把你写的东西拿来给我看看。”
小弗洛伦斯警惕瞪着她,好像一只会咬人的小动物。阿诗黛拉的神色未变,而是又一次向她招了招手,示意小弗洛伦斯将自己手稿拿来给她。
她从容的神色,不符合东区的、清冷淡然的气质,似乎暗示着她的身份并不普通。弗洛伦斯看了一眼她的父亲,飞快地从自己床铺的低下,掏出了一叠乱七八糟的纸张:“…给你。”
阿诗黛拉眉目低垂,认真地看了起来。
阅读的间隙,她随口问道:“小家伙,你有什么梦想么?”
弗洛伦斯立刻说:“我想成为下一个佛尔思·沃尔。不,不,我要写出自己的《伯爵归来》,让全世界都知道我的名字!”
“听听、听听!”詹姆斯冷笑,“她又在疯了!”
“那真是很厉害的梦想啊。”阿诗黛拉笑了一声。
她知道佛尔思·沃尔,那位写出了《暴风山庄》的畅销书作家,在整个鲁恩都颇有名气。《伯爵归来》更是不得了,那是罗塞尔大帝“改编”《基督山伯爵》,写出来的“旷世神作”。
“还不错。”阿诗黛拉从书稿中抬起头来,对弗洛伦斯的父亲说,“我愿意出镑将这份书稿买断。并且资助她去文法学校学习。当然,前提是,她能通过文法学校的入学考试。”
阿诗黛拉每说一句,弗洛伦斯的眼眸就亮起来几分。阿诗黛拉话音刚落,她立刻喊道:“我愿意!”
“很好。”阿诗黛拉点了点头,数出镑交给弗洛伦斯的父亲,“劳驾,我跟她单独谈谈。”
隔壁,阿诗黛拉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