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马是爱吃胡萝卜的,这是沈知蒽第一次知道。
她的思绪飘远了点,如果闻书砚生在古代,想必会是位骑马征战沙场的将相王侯。
他御马射箭时是那样意气风,垂眸喂马时又是别样地温和如煦。
——
沈知蒽和桑筱麦吃过饭后,白色路虎平缓驶出酒店停车场。
去沙漠的路途中,绿草地,白云朵,数牛羊,偶尔有几辆车过她们,以越野居多。
如画的美景在车窗外极倒退,沈知蒽和桑筱麦不是在笑着聊天,就是一起随着音乐大声唱歌。
畅快的氛围下,桑筱麦忽然想起一个人,不禁问道:“蒽宝,你后来还是没有纪淮南的消息么?”
沈知蒽握在方向盘上的手明显紧了一下,这个人好像已经在生命中消失了,但被人再次提起时,记忆便又被翻新一遍。
她岁开始出国读书,遇见同班的纪淮南,同为华侨,慢慢的,两个人熟络起来。
后来,沈知蒽去读临床医学,纪淮南也随着她一起学医,他说他喜欢。
o岁,在澳大利亚最冷的城市——墨尔本,秋末冬初,纪淮南站在街头的冷风中红着眼睛对沈知蒽表白,给她系上厚厚的围巾,风将他的手吹得通红,但是第二天他就消失了。
如忽来的一夜大雪,覆盖了层层叠叠的落叶,也淹没了他存在过的痕迹。
桑筱麦倾着头等沈知蒽回答,她看着无边的草原,终于说话,“听说,他后来去波士顿了。”
桑筱麦沉默了几秒才又出声,“蒽宝,我有预感,你的正缘快来了,没准沈爷爷给你物色的那个就是你未来老公。”她边说,边笑出一对儿酒窝。
沈知蒽向右打转向,顺便看了桑筱麦一眼,打趣说:“那你最好帮我祈祷他高一点,帅一点。”
桑筱麦看着开车人的绝美侧颜,一本正经地说:“放心,绝对比隔壁的‘郎’有过之而无不及。”
听人这样说,沈知蒽脑子里过了一下闻书砚高挑英俊的模样,点点头,“那还说得过去,嗯——我再贪心一点吧,除了高和帅,他还要有始有终。”
桑筱麦:“我蒽宝自身那么优秀,未来老公除了以上优点,还得会疼人,懂做饭,腰要好,还能干……”
沈知蒽瞥她一眼,问:“干什么?”
桑筱麦挑挑弯弯的眉毛,邪魅一笑,“你猜。”便哈哈大笑起来,酒窝印得更深。
进了沙漠景区,天边悄然压了几大朵乌云,云边镶着一圈金黄色的光晕。
沈知蒽刚停好车,桑筱麦便先跳下去,张起双臂向一片望不到边的沙土跑去,“沙漠,小麦来啦,蒽宝,快下来拍照!”
高低不平的细沙丘壑一个连着一个,绵延不绝,风一来,打着旋地卷起一圈圈熏黄色烟沙。
两个人深一脚浅一脚地在沙漠中跑了一会儿,拍了不少照片,累了就不顾形象地干脆躺在沙漠里。
午后的细沙温温热热,很舒服。
阳光从乌云之间的缝隙倾泄下来,晃得躺在地上的人不得不眯着眼睛。
沈知蒽抬手遮在额头上方,在脸上打下一小片阴影,对身边的桑筱麦说:“小麦,看样子下午要下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