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吉米和菲欧娜的感情越来越好时,其实他也曾想过把真正的身份告诉菲欧娜,但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
然后发生了一堆事,尤其是吉米瞒着菲欧娜,把弗兰克偷渡到加拿大,导致两人彻底闹掰,菲欧娜非常讨厌他的隐瞒欺骗。
他现在好不容易才重新追回菲欧娜,两人的关系回暖,就更不敢说他的真实身份了,就这么一拖再拖,时间拖的越久,他就越不敢说。
当吉米就到弗拉克直接出现在他家里,说实话,吉米在家里到弗兰克的一瞬间,真的有种惊到的魂飞天外的感觉。
通过这一顿酒,弗兰克算了解了吉米是个什么样的人。
吉米就是一个生长在压抑环境里,到了叛逆期的男人,而且,还优柔寡断且瞻前顾后,虽然有些小聪明,但没有长远的眼光,完全是得过且过的放纵的活着,从没想过未来。
简而言之,吉米就是一个身体成熟,但思想还没成熟的孩子。
吉米要是想叛逆放纵,完全可以等毕业,拿了毕业证后再放纵。
那样的话,不管吉米以后做了什么样的事情,为此付出了怎样的代价,哪怕被抓进监狱里。
但是,只要他没死,有着名牌大学的毕业证,有着医师证,就还是一名医生,就算有污点,大医院不会要他,但可以去一些三流的小医院,或者自己开个诊所,毕竟他爸和他哥都是医生。
那样的话,不管吉米怎么浪,都能给自己准备一个退路。
但吉米却没有那么做,他说服父母,从哈弗大学转学到密歇根大学,感觉得到了自由,就彻底放纵自己。
这就跟那些高中苦读,终于考上大学,彻底解放天性,天天逃课挂科,窝在寝室里打游戏的学生没什么区别。
吉米甚至瞒着家里休学,用假名在芝加哥,就在自己家眼皮子底下生活,白天偷车,晚上就泡在酒吧里。
而吉米为什么会在芝加哥,而不是去其他城市,是有原因的。
按照常理想,他好不容易得到自由,还瞒着家里人休学,应该去其他城市生活,离芝加哥越远越好。
毕竟,他家就住在芝加哥,虽然说芝加哥很大,但指不定哪天,他爸或他哥下班,或者认识他的人,偶然到他,跟他家里人一说,他就容易穿帮露馅。
变化永远要比计划快,就好像他刚到回家,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的,突然到弗兰克出现在他家里一样,把他吓的三魂七魄飞跑了一半。
但吉米却选择冒险回到芝加哥,他这么做,是心里有一种莫名的快感和刺激感。
这种感觉很难形容,用比较形象,有画面感的语言来形容的话。
就类似隔壁老王来苦主夫妻家里吃饭,表面上大家都在吃饭,但桌子底下,隔壁老王却在跟人妻做这样那样的事情,而苦主却没有发现,甚至还劝老王多吃点,吉米大概这种感觉,所以,吉米的快乐,你们想象不到。
吉米这么做,爽是爽了,但完全没想过以后的事情,比如,他的事情被家里人发现怎么办,或者他偷车的事情被发现,被警察抓个正着怎么办,等等这些事情,吉米恐怕都没想过,或者说是下意识的忽略了这些事,等到时候发生了再说。请牢记收藏,网址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