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都沉默了,现在的大魏当真是内忧外患。
不过这些都和洛阳公卿有什么关系呢?
这两个话题只能算是开胃菜,接下来讨论的才是大家真正关心的问题。
过完年,就是朝堂举荐选任官员的时候。
这伴随着一大批的岗位调整,也是投靠清河王的高门大族们分赃的时候。
世家子弟的任用、考功、升迁,那些重要岗位出缺需要调整,崔亮如数家珍的列出来,众人开始为了自家利益激烈的讨论起来。
现在这官位是越来越难分了。
讨论到了半夜,依然有几个关键位置争执不下,清河王只能决定明天再议。
孝文帝时,州刺史一级的门第,子弟还有机会做到刺史一级的官位。
在宣武帝时候,做到郡守都难。
等到了今朝,别说郡守,能入仕做官都要等上几年,最后能以县令这个级别的官员退休,都已经是不错的结果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九卿的孙子想要当九卿,但是宰相可不止一个孙子。
这些大事讨论完毕,清河王拖着疲惫的身子准备去休息,却被府中一名门客给拦住了。
“君义啊,这次伱族侄封隆之在平定大乘教之乱中立功,吏部已经准备推荐他任河南丞了。你还有什么所求吗?”
这个门客名叫封述,字君义,来自于渤海封氏。
封家自从前燕慕容氏就开始发家,是渤海很有影响力的律法世家。
如果是别人,清河王就要开口训斥了,但是封家势力不小,子弟也成器,他口气也缓和一些。
没想到封述却叉手说道:“大王,封述不是为了子弟求官而来,这是属下所编写的《十科条》,想要请大王推动修律。”
清河王接过了厚厚的一册,翻开一看,这是封述对当今朝堂律法所写的“科条”。
律法体系中,有“律、令、科、比”四类法律条文。
律,就是根本法,也就是皇朝执行的法典。如今执行的《太和律》,是孝文帝在律学博士常景帮助下,在太和十九年修订的。
令,就是朝廷的法令和政令,这是对律法的调整和补充,比如朝廷的“诏令”,其实也是令的一种。
科,就是现代的司法解释,这是对律法的细化,或者说是实施条例。
比,那就是比照同类的判决了,类似于海洋法系的典型判例。
封述早就对清河王提出过进行司法改革的构想,他以“名刑律”为主张,从科条入手,重新订立了北魏律法。
封述说到:“自去年叛乱四起,都是因为刑律不名的原因。我朝律法对百姓法网森重,稍有触犯律法就要受严刑峻法,可对于公卿法度太松,贪赃枉法的官员往往得不到惩罚。”
听到封述这么说,清河王的心情就有些不悦。
他为皇姐兰陵公主脱罪的时候,就遭遇了不少非议,当时封述也劝谏过他,不要因为皇亲而宽恕兰陵公主。
现在封述提出要修律,更是让清河王觉得他是意有所指。
接着封述又说道:“如今天下动荡,朝廷动辄就改元大赦天下,很多犯重罪的人只要能得到大赦,就可以安然的脱罪。”
“甚至在洛阳地区有的罪途,听到有改元大赦的风声,就入室犯罪,奸淫抢劫。”
“所以述以为,列十大罪为十恶,定为不赦之罪,才能警醒世人。”
清河王看到这十恶为:一反逆,二谋大逆,三叛,四降,五恶逆,六不道,七不敬,八不孝,九不义,十内乱。
看完以后,更觉得封述是针对自己皇姐兰陵公主,心中更加不快。
不过清河王还是有风度的,他说道:“朝廷战事紧急,如今不是修律的时候,君义(封述字)还是先回去吧。”
说完这些,清河王就抛下了《十科条》而去。
封述拿起自己的上书,只能长叹一声离开清河王府。
等返回家中,却见到妻子正在丈量蜀锦,他疑惑的问道:“这是哪里来的蜀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