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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拉风的灵宠四(第1页)

焰杀血雨凰每月所赚灵石,在三百万左右时,万曦理论上分得的四成灵石,其中三成由大哥___代为保管,作为侄儿侄女们(万曦的儿女)的修炼资粮。

万曦每月可获得一成灵石自行安排。

金额过五百万灵石时,万曦可分得四成五灵石,其中三成五由大哥代为保管,作为儿女修炼资粮。

作为修炼资粮这部分灵石,万曦有正当理由,征得大哥同意后,可支取一百万至一千万数额的灵石。

若是支取数额在一千万灵石以上,须在大哥同意的情况下,征得林家老祖林秋实的同意。

第三,焰杀血雨凰作为万曦的本命灵宠,任何人不得借走或变卖,这将危及万曦的性命。只有在参加百年一次跨界之战的危急关头,可以借与大哥___以及林家元婴老祖林秋实。

以上三条利益责任相关,万曦的大哥___、大嫂___,以及万曦本人若无异议,三人将签订下此契约,下心魔誓言,如有违背,必遭心魔反噬。

见证人:云翩翩、大龙

碧云历三万二千九百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云翩翩在契约中写下的三条内容,第一条是以免万曦薄待本命灵宠,克扣神兽后裔焰杀血雨凰的伙食费去鬼混,暴殄天物、引祸端。

第二条内容,是让利笼络万曦的大哥、大嫂,令他们心甘情愿扶着万曦把灵石挣了。

焰杀血雨凰毕竟是万曦的本命灵宠,便是万曦死了,也只会鸡飞蛋打,还轮不到他们夫妻捡漏。

反倒是万曦活着一起挣灵石,方为上策。

就算万曦寿命不过两三百年,神兽后裔传给她的儿孙,也是林家子嗣的东西。

对于林大哥而言,就算弟弟、弟媳是废物,靠着焰杀血雨凰攒下大笔灵石,他自身的修行路也会好走许多。

有了灵石,培养自家儿女、侄儿侄女们成材,也有了足够的底气。

第三条内容,是为了保住万曦。

万曦这脑子,加上林凤轩对好基友的态度,分分钟能被人撺掇着,把焰杀血雨凰借出去干些危及性命,或者鸡鸣狗盗的事情。

无论是哪一种,万曦都危如累卵。

如今只允许林家大哥与老祖,在跨界之战这等大事上借用,一是对林家表了忠心,二来也是为了给万曦寻个靠山。

《家人互助契约》中数次提到林家老祖林秋实,也就是在林家老祖面前,给万曦挂了个号。

笑话!林家老祖自己的本命灵宠就是神兽,他还能稀罕曾孙媳妇儿的神兽后裔?

不过,万曦在林秋实面前挂了号,林家子弟必不敢明目张胆地算计她。林家堂堂元婴家族,算计曾孙媳妇儿灵宠的名声,可不好听。

至于林大哥,他若是不在了,万曦夫妇只怕在燕山派也混不下去了。

林凤轩这么自私自利的败家子,没了制肘,说不定会用妻儿换些什么好处呢。保住了林大哥的命,也是保住万曦这个家的必备条件。

万曦看完《家人互助契约》之后,有些敢怒不敢言,思来想去,她委婉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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