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富二代,杰米当然也有苦恼。
原剧中的杰米·达顿是个一辈子都活在父亲老约翰阴影里的可怜孩子。
他努力考上哈佛,成了一个外人眼里风光无限的律师,兢兢业业为黄石牧场打赢每一场官司,拼命想要向父亲证明自己的价值。
可这一切落在老约翰眼中,根本无关紧要。
杰米之所以能赢下每一场官司,并不是他打官司的能力有多厉害,而是法官、陪审团甚至是州长、检察官这些人全都是老约翰这边的。
杰米就算是在法庭上打个盹,官司该赢还是会赢。
后来杰米又想从政。
老约翰嘴上答应,可心里想的却是,与其扶持不成器的儿子上位,还不如自己上。
于是老约翰自己当上了州长。
这期间杰米一度黑化,决心与家族对抗,但最终依然徒劳无功,从始至终都被老约翰拿捏死死的。
曾经站在观剧的上帝视角,杰米认为老约翰的决定无比正确。
不怕富二代吃喝玩乐,就怕富二代想要证明自己。
可如今换成自己成了杰米,让他就这样躺平做一个混吃等死富二代,虽然能少走三十年弯路,但心里始终是不甘心。
十六岁时,杰米鼓起勇气向父亲提出,想要去大城市闯一闯。
而美利坚真正意义上的大城市就两个。
一个是洛杉矶一个是纽约。
洛杉矶离家更近,所以杰米选纽约。
杰米的底气,来自经过多年泉水改造后的大脑。
这不光让他成了一个学习方面的天才,更重要是让他拥有了过目不忘的超级记忆。
如今的他甚至能够回忆起前世看过的所有影视剧里的每一帧细节。
而当初为了做视频硬啃下的上百部英文小说,如今全部倒背如流的刻在脑子里。
这个世界的欧美文娱圈跟前世有很大的不同。
没有《哈利波特》,没有《冰与火之歌》。
很多经典小说都未曾面世。
去纽约,从做文抄公开始获取人生第一桶金,这就是吉米的打算。
将这些毫无隐瞒的告诉父亲约翰后,对方同意了。
可是当杰米兴冲冲坐飞机来到纽约,准备大展拳脚之际,一个如同晴天霹雳般的消息在他头顶炸响。
父亲帮他联系了纽约最好的私立高中,康斯坦斯。
只要去里面上两年学,毕业最差也能进纽约大学,而且是拿全额奖学金的那种。
李有志,你流弊!
我SAT能考接近满分的人,需要你这样帮我开挂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