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20%的唐?被摧?或者遭受?伤,
10%的房子被完全破坏。
有将近16万华人的居所和70%的欧式住房遭??,
事后统计据有20,636栋。
当时光复后的港岛除了中环德?道、皇后大道等地稍为热闹点外,
像那什么半山、铜锣湾经炮火轰击早已破烂不堪!
至于那什么湾仔的骆克道、半山的西摩道、罗便臣道,
九龙的吴淞街、上海街等地,
更是层层楼空!
当时的港岛工厂停产,
外贸停顿,
市场萧条,
公用交通更只是象征性的维持着…
在这等情况下,
高要认为还是要盖楼…
既然要盖楼就无法避免收楼、拆迁等问题。
1938年由于中日开战导致大量人口涌?港岛,
当时港岛通过了《防止驱赶条例》,
主要目的是保护租?避免被过量加租以及被房东驱赶。
条例是好条例,
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比如说不给加租对不对?
那就不加!
然后房东们搞出来一个顶手费,
();() 动则上万块,
想想都有点真踏马的!
再比如,
有的房子明明已经被摧毁了,
然后房东也不知所踪,
便有人在上面搭几片木板说他跟东家租下来的…
你说说看,
这种情况下,
作为一个正当商人能怎么办?
打官司?
别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