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胳膊快速缩小。
这并不是个普通的猎户,而是追兵之一。
因为,这水里居然有着一种叫做磺胺草的麻药,被永久保留任务给检测了出来。
这些追兵还真是阴魂不散。
自己都已经跑了那么远,居然还不肯放过。
他看着地上的尸体,不知道为什么内心深处突然涌现了一股难言喻的饥饿感,双眼变得一片片红。
不过,他终究是遏制住了内心,转而伸手抓起地上的野鸡,连皮毛都没有处理,大口大口的咀嚼起来。
因为连日的赶路,不停的被追杀,身上的衣服不知道被撑碎了多少次,更没有时间去打理卫生,导致到处都是污泥,此时此刻身穿活鸡,宛如野兽,又像是没有意识的活尸,只知道不断的进食。
直到把整只野鸡吞下肚以后。
邬宫这才稍微恢复了一些理智。
但是他仍然在双眼通红的,并且还在不断的寻找着周围可一切可以吃的东西。
又捡起那些已经死去多时的野兔野蛇,仍然是生吞活剥,很快也消灭的干干净净。
却还是没有吃饱。
又把目光放到了旁边的大树上。
用力的撕扯了一块树皮。
邬宫不断的放在嘴里进行咀嚼,牙齿和木屑相互接触间,鲜血顺着嘴角向下流淌。
邬宫却像是感觉不到一样。
谨慎的理智告诉他,这是腐烂之巨的副作用,同时也是身体求生的本能。
“咳咳咳!”
远处的草丛里传来了女人咳嗽的声音。
邬宫这才像是突然醒悟过来的一般,走进了树林的深处。
阿朱面如金纸,呼吸微弱,身上的伤势虽然已经请乡村里的赤脚大夫处理过了,可肩胛骨上的铁钩,他们却无论如何都不敢去拔。
另外,他们的医术也就一般,只能勉强续命,但阿朱给人的感觉还是随时都会暴毙。
摸了摸她的额头,一片滚烫。
“不要管我了!”阿朱挣扎着睁开了眼睛,经过了赤脚大夫的治疗,她每天都能够短暂的清醒过来,但很快就会因为身上的伤病重新陷入昏迷,:“你快跑,快跑!”
“别说话!”
邬宫长叹了一口气,扔掉了手上的树皮。
在旁边追兵的尸体上摸索了片刻。
邬宫摇摇头,他并没有找到任何的药品,却找到了一张皱皱巴巴的通缉令,和一些散碎的银两,还有淬了毒的暗器。
看来,只能冒险进城了,城里的郎中医术肯定要比赤脚大夫强。
他沿着水路一路向西跑,从溪流跑进了森林,连着跑了三天三夜的时间,中途除了在乡村里面找了一个赤脚医生给阿朱看病以外,几乎没有休息的时间。
原因,只是因为追兵追的太紧了,一个个手段高明,五花八门,防不胜防。
就像他刚刚杀死的那个家伙。
猎户打扮,脸上身上一片晒痕,穿了一双草鞋,手上全都是老茧,光从外表上看,简直就是把憨厚老实这几个字写在了脸上。
如果不是他的葫芦里放着麻药,邬宫还真不一定能够发现他的身份。
邬宫,想到这里下意识的舔了舔嘴唇。
这腐烂之巨好像还暂时让他拥有了百毒不侵的能力,自己喝了一大口麻药,愣是一点事都没有。
难怪,腐烂之巨的永久保留任务是吃下去一百种毒物,原来为了能够让他完成这个永久保留任务,还贴心地赠予了他一种百毒不侵的能力。
可惜,这种能力应该只是暂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