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
黑暗里,他有一句没一句和两个侄子说着,心里却很纠结。
“那就这样说吧,我们尽量让我奶还是住在我们家,毕竟城里做什么都方便,离医院也近。”
余秋山不愧是受过教育的孩子,又长期住在城里,父母都是有文化的人,说话既有礼貌,又能兼顾听者的心情。
余得金听在耳里,也没太觉得不快。
“那行,就先这样,要是她真要回来,也不用过分拦着,你奶的脾气倔,她想做的事情,就必须要去做,你要是拦着,那心里不知憋多大火,反而对身体不好。”
“我爸也这样说,”余秋山笑道,“大伯,你和我爸不愧是亲兄弟,这说话的语气几乎都相同。”
余得金也笑了。
这话说的,本来就是亲兄弟嘛,老二再有本事,也是自己的弟弟,回家吃饭,还是要坐在自己下手。
要是只有一个凳子,自己坐着,他就得站着。
这就是情感,也是规矩。
重要的事说清楚后,一旁的余秋原急着拉余秋山,“山哥,我们快走吧。”
“急啥,再待会啊。”余得金说,“山子好不容易回来趟……”
“嘿嘿,大伯,等明个天亮我们来找你喝酒啊,今晚我找山哥有事呢。”
余得金不解地望着他,余秋原急忙解释:“哦,是这样的,我们家不是在西边种了几亩葫芦嘛,今年雨水好,收成还不错,可这眼着葫芦要熟透了,接连几天,地里都有不知啥东西跑来糟蹋。”
余秋原口中的葫芦,并不是能做瓢的那种葫芦,而是西葫芦的原始辈,长相很像冬瓜,味道又接近南瓜。
这种葫芦能长很大,最长可以接近一米,好几十斤。
葫芦成熟后,可以用来包包子,也可以像削苹果皮那般,将葫芦整个切成一长条,晒干,称为“葫芦条子”,冬天没有什么蔬菜,将葫芦条子放在水里浸泡后,便能当蔬菜食用。
味道很好吃。
后世的西葫芦,是这种葫芦的一种培育,加快了生长速度,却也让西葫芦的味道变得很淡,失去葫芦原本的香味。
三叔家之所以种这么多葫芦,可不只是为了吃,葫芦仔是可以卖的,也算是早些年的经济作物。
后来,即使取籽,人们也培育出专门的葫芦和南瓜。
“……被糟蹋的不行,我爸就让我晚上守着,是啥东西,可昨晚上我守了半夜,才等到那些小东西来,但晚上太黑,我只到好几个狗娃子大的东西,一溜烟就跑得不见个踪影,也不知具体是啥。”
“不会是野猪吧?”
余得金猜测着,很快又摇头,“应该不是,野猪这个季节吃的很多,待山里就行,犯不着跑到村里来,再说若是野猪,可就不是损坏一点葫芦的事。”
“我猜也不是,虽然天黑,但起来体型没有野猪大,不过跑得挺快,我紧追慢赶,就到他们一溜烟钻进玉米地,再就不到了。”
“你们那边玉米地过去就是山,到哪里去找?!”
“就是说嘛,急的我直上火,你说要是个人,我还和他能干一架,可这东西我都不知道是啥,跑得又快,白天又不来,真是害人。这不,刚好山哥回来,我拉着一起帮忙,晚上打死几只狗日的,它们再来!!”
听余秋原这样说,余得金眼一直站在旁边沉默的余秋堂,心想这孩子咋一句话都不说,说到他奶的事,也是啥反应都没,就像说个陌生人。
“老大,你不是对山里熟悉嘛,你给是啥东西?”
“啊?”
余秋堂靠在墙边听聊天,是出于礼貌,毕竟两个堂兄弟和他关系都还行,人家到家里来了,总不能躲在房子里不见人。
但对于奶奶的事,却真的不怎么在意。
那老太太,和他关系本来淡漠,又嘴特别不饶人,难缠的要死。要不是他奶奶,走在路上,他甚至都懒得正眼。
但话说回来来,这只是他的感觉,父亲和其他叔伯并不那样想,毕竟奶奶含辛茹苦将大家养大,作为儿女,可没资格嫌弃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