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阶魔法作杀手锏使用。
用了几个就被榨干。
抖了抖身上积,李修曼目前并打算继续探索地下城。
他打算先一趟白熊城,然就出去挖水晶勇者坟。
右臂,也就冰封剑上一任主臂骨,能量很充裕。
但左臂,次在地下城己换了两个,都随着升级被榨干了。
现在一般骨头己能给他提供进化属点修正了。
所以他打算去寻找那个水晶勇者遗骸。
那种高级骨头,说定能给自己提供一些稀技能。
过水晶勇者那也留下英雄谭勇者,骨头里能量肯定很庞大。
上次连接冰封剑上一任主臂骨时,他可缩在伊露怀里,伊露帮他扛了一大半力量才撑过去。
次连接水晶勇者骨头只能靠自己。
所以他准备点自由属以备时需。
加上现如今点体质点数,他觉得应该能扛过去。
“离开前,先去和罗罗娜告个别。”
和罗罗娜告别。
李修曼只单纯告别,但罗罗娜&xeoo在头脑风暴下,总结了一篇十万字。
包鼓励,指引,未布局等多方面商业蓝图和组织方向。
离开了白晶城前,李修曼买了一匹马。
什要买马?
了代替步行吗。
李修曼现在本体可己到了怪物级别,无论飞步行,都甩开马一大截。
但,但!
在大中,骑着马,背着刀,浪迹天涯,难道一种浪漫吗?
吗,吗?
光想想就己兴奋起了。
“客官,匹马,乃着王都皇室用马血脉马!”
“无论毛,,脚力都一等一好。”
“正所谓宝马配英雄,匹马,金币,算你金币!”
“……”
说实话,他现在己成熟了。
能够那种幼稚思想。
马什,用,如自己跑。
说到底,大,马跑起?
到头说定要自己用魔法让它陷进地里。
值当值当。
午,李修曼骑着一匹粽毛马离开了白晶城。
十八金币拿下。
出了城,走多远,马蹄子果然出预料陷进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