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岚的快乐很简单。
能拿十工分,她开心,因为她不仅能养活自己,还能帮衬家里;
能拿十工分还有补贴,她开心,因为她不仅能帮衬家里,过年还能回家;
能一两天赚五十块……温岚不知道该怎么开心了,因为这是在她有限的认知里,从未有过的妄想。
为了让自己感觉真实一点儿,她和王淑梅投票决定,明天由林念禾请她们去国营饭店吃一顿。
二比一。
林念禾想要拥有的一票否决权被两票否决。
林念禾:“就算我上辈子踹了全世界的寡妇门,罪过也不至于大到这辈子摊上你们俩报应吧?”
温岚和王淑梅齐刷刷抬头看天,不搭理她。
作为有俩劳模小弟的人,林念禾格外硬气的叉腰:“说话!”
温岚理直气壮:“我还没赚钱呐。”
王淑梅动之以情:“我有弟弟妹妹要养,长姐如母啊,养孩子很费钱的。”
林念禾:“……”
一顿饭,三个菜,温岚点了酥白肉,王淑梅要了红烧鱼,林念禾加了盘土豆丝。
花了林念禾两块三毛钱,还有好几张粮票。
曾经一顿酒扔出去几十万的林二代心疼得差点儿哭出声来。
真·越活越回去了。
“来来,禾子,鱼尾好吃,给你吃。”
“别气别气,等我妹出嫁了我请你。”
林念禾:“敢问令妹今年多大?”
王淑梅:“十四。”
林念禾不想说话了。
她默默地从兜里拿出那个巴掌大的记事本,翻过找苏昀承算账的一页,在新的一页上认真记下:
王淑梅欠一顿饭(小小结婚后还)。
王淑梅:“……”
温岚抿着油汪汪的嘴乐,像个没心没肺的二傻子。
林念禾嘚瑟的把记事本朝王淑梅展示了一下,这才收起本子,拿筷子吃饭。
炸得金黄的酥白肉,看卖相分外诱人。
炸食对人的吸引力本就大,尤其是在这个缺油水的年代,没几家舍得用油炸东西吃。
林念禾前世今生都没吃过这道菜,瞧温岚吃得香,便也夹了一块。
结果她刚咬了一口,人就傻了。
金黄的酥皮下,是油汪汪的猪膘油。
林念禾:“……呕!”
她吃得下肥瘦相间的红烧肉,但对这种大肥肉接受无能,一时没忍住,直接吐了出来。
她手一抖,剩下的大半块酥白肉就掉到了地上。
王淑梅和温岚都被她吓了一跳,她们正要发问,一道矮矮的黑影儿嗖的一下子钻到了桌子下边,抓起地上的酥白肉就往嘴里塞。
林念禾下意识低头,正巧与桌子下的小孩视线相撞。
小男孩瘦得脱了相,小脸儿脏兮兮的,身上也脏,只有一双大眼睛黑白分明,清澈得像十里大队的小河。
林念禾觉得这孩子有点儿眼熟,但一时间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小男孩看清林念禾后眼底闪过一抹慌乱,显然是认得她的。他飞快矮下身子,钻过桌子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