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个很优秀的守田人,今天让他来教教你怎么做一个合格的守田人啊,还能干什么,嘻嘻,你吃醋了吗”
“没,就用这个老式农具吗,怎么也没有耕牛啊”,现在不都是用现代化的电动工具耕地吗,谁还用着老古董啊,刚想到这,林平扭头就看到那个野小子把耕索套在了肩膀上,而女人则扶着老式犁把递给了林平娇声说道“愣着干嘛啊,赶紧开始干活啊”
林平这才回过神来,接过女人递过来的鞭子,原来这个就是男耕女织的神仙生活啊,林平兴奋的甩了甩鞭子。
林平也只是在书上了解过守田人的世界,打他记事起,整天都待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林母整天躺在病床上,屋子里都是药水的气味,林平不明白,父亲整日那么忙碌是为了什么。
为了钱吗?可别人不用那么忙,不也能生活吗?为了权吗?做官做大多,才算成功呢,为了事业就必须放弃家庭吗?他想不明白,他不理解,或许就像书上说的那样,成年人的世界充满了无奈,每个人都身不由己吧。
林平一直向往那种悠闲的田园牧歌式的生活。他渴望远离城市的喧嚣,去感受大自然的美好,去体验一种简单而又真实的生活。然而,现实与理想之间总是存在着差别。他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享受着优渥的生活。作为一个富家公子,他很难放弃现有的一切,去躬耕于黄土地。
他曾经在家族的农场里生活过几天,想要体验一下田园生活的乐趣。然而,他很快就现,这种生活并不像他想象中那么简单。老叔粗鄙的话语,大婶为了几棵被偷的蒜苗满大街的骂娘,这里没有城市的便利,想要买点东西,还要跑到二十里外的镇上。
田间的劳作也没有那么轻松,特别是那些青葱的蔬菜居然都是农家肥浇出来的,田间地头有干不完的农活,劳作一天却见不到回报,原来一颗麦苗从播种到收获需要这么繁琐。
林平知道自己无法完全放弃城市的生活,由于父亲的关系,他认为自己是这座城市的主人,他看不惯那些缺乏教养的乡下人在他的城市里撒野,特别是抢他的风头,譬如宋东星。
还有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野小子,竟然敢打梦心的主意,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嘿嘿,现在怎么样,不还是为我卖命,你不是挺能耐的吗,林平扬了扬手里的鞭子,啪的一声抽在了野小子的背上。
哈哈,太痛快了,林平就喜欢野小子敢怒不敢言的样子,“你瞪谁呢,赶紧干活。”
“你别打他了,他可是经验丰富的守田人,从小就在这麦田里摸打滚爬的,没了张佃户,可吃不上白面馒头了。”
野小子并没有理会林平,而是蹲在地上,用手扒拉了一下脚下的黄土地,由于近年来经常使用农药和化肥,土壤板结严重,如果不是这场雨,这地还真的不好打理,“这可是个大工程,必须把这板结的土壤翻盖到下面,不然秋收的时候恐怕要减产啊。”
“行,你是专家,听你的。”女人制止了要说话的林平。
野小子找来砖头,打磨了一下有些生锈的犁铲,将犁铲摆放好,小天重新套上绳索,他弯着腰,弓着背,赤脚踩在松软的泥土里,大喝一声,板结的土壤被犁铲分开,翻出一垄垄新土,随着微风荡漾着一股土腥味。
小天停下劳作,抓了一把土,仔细的打量着,“嗯,不错,打理好也是一块好地。”
野小子不愧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守田人,埋头苦干,如同一个老黄牛一样,连续拉了一个钟头的犁耙,硬是没叫一声累。菜地里刚下过雨,走起来有些脚滑,没一会林平就累的汗流浃背,有些坚持不住了,特别是心脏砰砰的乱跳,连呼吸的节奏也有些乱了,女人连忙跑过来给林平擦起了汗珠,“慢点来,慌什么,你别累坏了,让那个野小子多干点。”
林平这会只会傻笑了,“我干农活还可以吧,丽红。”
“好,好的很,就这一会,大有长进啊。”
林平感觉脚如同踩在了棉花上,心里喜滋滋的,“丽红,叫一声老公听听。”
“好讨厌呀你”
“好不好麻麻”
“哎呀,好了,别乱动,老……公”
“哈哈,好,真好,那抓紧时间播种吧,”说完,林平抓过种子,洒进了犁好的沟渠里,他担心不了芽,又接连洒了十几把。
林平正忙活着呢,心想马上就能种豆得豆了,突然听到旁边一声怒吼,“狗男女,那是我的种,哈哈,是我种”,林平转头看去一个花瓶越来越近,李亚光不是动不了吗?怎么回事,砰的一声打在了林平的脑门上。
啊的一声,林平猛的坐了起来,摸了摸脑门一头的汗,呼了一口气还好不是血,原来是梦啊,看窗外好像天已经亮了,砰的一声门外响起关门声,林平忽的一声窜了起来,拉开房门探头往外看去。
“李,李叔叔”
李亚光上下打量了一下林平,“早啊,咦,怎么睡到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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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刚才的梦境,林平心有余悸的摸了摸脑门,“噢噢,床太软了我睡不习惯就睡地上了。”
李亚光看着林平绷带上渗出的血迹,妈的,这对狗男女做戏还做全套,真的还包扎了一下,绷带上还染点血,莫非自己走了之后他们又继续了,草,就不能过了这几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