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清刚捂着额头,嘶了一声,哀怨道:
“不带就不带,爹你打我干嘛,疼死了。”
杨父哼哼,懒得搭理他,转而叮嘱众人:
“一会我拿刀取下金镯子,你们回去谁别说,本来我们家最近动静就大,这次这些海货还好说,要是发现个金手镯,肯定被举报,让咱们上交。”
说完特意点名杨清杰两兄弟:
“你们回去也别跟家里媳妇孩子说,知道没,人多嘴杂,人心经不住考验,你们也看出来了,阿瑶和阿桦海运比你们好,以后咱们两条船一起出海,有阿瑶他们拉拔你们,不会有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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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用杨父说,两个大哥自然知道其中的利害关系,同时点头如捣蒜回应。
童瑶因为前世的原因,是知道一些法律法规的。
民法规定,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
然而,这个规定并未明确提及无主物先占取得制度,因此拾得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拾得人应当将拾得物交还失主,或者交给公安机关,
如果一年内无人认定,则归国家所有。
这年代,这大海,人海茫茫,她上哪找失主。
信不信,她要是回村里交给村长,或者公安机关,肯定一大群人跳出来说是自己的。
再一个,她童瑶就是一个俗人,可没有那么大的情怀,能扒拉回家肯定扒拉的,上交毛线。
又不是什么文物或者古董,这些金银珠宝就自己收着吧。
杨父问童瑶现在几点,沉思片刻道:
“那咱们最后去割点海带,就收工,剩下的这些海货等明天叫你娘他们过来吧。”
“行,太多货,咱们几天几夜都搞不完,慢慢来吧。”
“阿刚过来和我扛竹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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