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曲
后来有一天一个朋友在异国的某座城市里看到了好孩子楠楠。她染了红头发,像她喜欢的遇断那样的红发,坐在快餐厅里喝可乐。她的朋友路过窗口,看到坐在里面喝水的好孩子楠楠,叫她:“好孩子楠楠!你怎么在这里?”
好孩子楠楠奇怪地看着他说:“我不是好孩子楠楠,我的名字叫遇断。”
——《2条命》
第一季
哪里给我更多的天空
我就去哪里流浪
——曼杰施坦姆
那天下午,大雨如注。我像往常一样,下课后坐地铁回到唐人街,步行来到我的“食堂”,一家北京锅贴店。雨太大,我本想直接去旁边的咖啡馆上网,但实在是太饿了,我决定先去吃饭。
锅贴店一如既往地客满,只有最里面的那张大圆桌上还有一个空位。我在前台点了菜,端着来到圆桌前,拉了把椅子坐下。那两个人正在吃饭,其中一个人的表情挺别扭的,看来他跟我一样不习惯拼桌。另外一个男人给了我一个理解的微笑。我半是感激半是客气地打招呼道:“hi!”
“hi!”他冲我微微一笑。
在生活品质一降再降,基本已无处可降的时候,我还有心思感慨他的眼睛还挺漂亮的。我们先赞美了一下这饭馆是多么好,实惠,便宜,还有很多酷人来进餐,随即聊到了各自的身份和住处。
“我叫patrick。”他说,“你呢?”
此时桌上的另一位就餐者已经飞快吃完了饭,随即离开了。我的存在就给了他这么大的压力吗?
我告诉他我的名字,说我就住在附近。他说他在soho
上班,离这儿也不远。我们随意地聊了几句,我让他试试我盘子里的毛豆,他也让我尝一下最后一个云吞。
吃完饭,我们一起走出门。我拿出烟,点了一支。他惊喜交加地说:“你有烟?!”我掏出烟盒,给他看:“最后一根了,对不起。
不过我们可以分着抽。”他又惊喜了一下:“骆驼啊,我最喜欢的牌子。”我只好说:“这还真不是我最喜欢的牌子,我比较喜欢……”说到这里,我顿了一下,换成中文,“中南海。美国的烟里,白万宝路还挺像中南海的。”
“你一会儿干嘛?”他问我。
“去旁边的咖啡馆上网。你呢?”
“我得回公司再忙一会儿,一会儿要不要一起待会儿?”
我犹豫了一下,“一会儿如果你还想待会儿,就来咖啡馆找我。”
出于对美国人的了解,我觉得还是不要说得那么死,否则倒霉吃亏的是自己。他们经常是答应了一事就悔约,甚至没什么理由。有回我约我们学校一人看电影,直到快开演了他还不出现。我给他打电话才发现他还在家,甚至没什么愧疚。从此之后我再也不主动约人了,尤其是不再约南美洲的人,不靠谱。
我坐在咖啡馆里向窗外望过去。整间咖啡馆只有我一个亚洲人。其实出门就是唐人街,而唐人街上的唐人更喜欢去香港饼屋。
他会来吗?我对此不抱希望。所以当我在咖啡馆里正在看一本叫《美国特工——我的中情局生活》的书,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回头一看是他的时候,我感到有些出乎意料。
“我们去soho走走吧。”他买了杯咖啡,坐下来,提议道。我们坐在窗边,看了一会儿街景(没什么好看的,因为我几乎每天都看上无数遍),喝完咖啡,就离开了咖啡馆。
一出门,他就给我点了一根白万宝路:“对了,不好意思,可以再告诉我一遍你的名字吗?”
“遇断。”
我们向西走去,然后向北。东南西北很好分,我心中有条长安街,抬头望见北斗星,在美国也不会迷失方向。天气不冷不热,正好是一天中最好的黄昏。
我们沿着街散步,他边走边说他现在与父母一起住,父母现在去了佛罗里达度假,家里养猫。我们很快谈到了爱情。他开始批评起美国女人,说他们都追求物质生活,比如好房子好车,没有人再把爱情放在第一位。我点头称是,心里却想笑,中国女人也是一样,恐怕更严重吧!
我们走到了soho,在一家小咖啡馆,他问我要喝什么,我说卡布其诺吧。他买了两杯咖啡,我们在旁边的街心公园坐下来。天空是明亮的昏黄色,街心公园里有不少荡秋千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