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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第七十六只狗(第2页)

疯狗berserker喜欢钱且十分仇富仇富到只要叶久泽一声令下,就能拼尽全力打劫资本主义的地步

难怪难怪四战时berserker非咬着他不放,排除御主之间的竞争矛盾,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有钱

武装也好,便装也罢,他吉尔伽美什都喜欢金光闪闪的宝物,而浑身上下都流露着“我是土豪快来打劫我”的气息。

berserker被贫穷限制了想象,做梦都想过上有钱人的生活,所以他率先选择攻击的目标要么是黄金加身的他,要么是持有金剑的阿瑟王

当年迪卢木多之所以能幸免于berserker的攻击,是因为他穿着寒酸吗

征服王伊斯坎达尔没成为berserker的目标,是因为他不佩戴金饰吗

吉尔伽美什陷入了一个魔性的脑洞,越是深想,越是无法自拔

就在berserker企图崩了间桐家的大盘时,叶久泽抱着白柴,君麻吕抱着博美,一起逛上了大街。

此刻,君麻吕用变身术化作了一名女子,“她”烫着一头大波浪卷发,有着貌美如花的脸庞,还穿着一身青春靓丽的水手服高挑美丽,清纯动人,几乎是国民初恋的完美形象。

有“绝色美人”君麻吕在前吸引目光,后方缀着的“搓衣板”叶久泽完全没了可比性。渐渐地,他的身影被人流淹没,消失在了后方。

君麻吕抱着博美,主要是为了给新晋偶像迪卢木多打ca哦,送消息

根据大人的指示,迪卢木多是个靠脸就能征服天下的男人,有颜值完全可以任性,无论他提出多么无理的要求,都会被颜狗原谅。

而叶久泽的指令只有一条让ncer转达自己对“挚友”远坂时臣的思念,表示想要见他一面。

对于雁夜口中咬牙切齿提起最多的名字远坂时臣,叶久泽极为在意。在他眼中,雁夜是认真负责的老好人,而能被他记恨的人绝对是丧尽天良的畜生

远坂时臣直接被叶久泽打上了“畜生”的标签,并安上了“打死打残”的指标。奈何这家伙藏得实在太深,行为处事也太过低调,想要逼着他入局,难度系数未免大了些。

幸好ncer争气,居然收拢了岛国的民心,成了大众情人。如此雄厚的力量怎能不使用呢

远坂时臣,让你藏得深,是时候让人民群众把你扒得底裤都不剩了,呵呵

为了不引起暗中潜藏的御主的注意,由君麻吕这个外人扮成粉丝接近ncer,不仅可以下达指示,还能确保叶久泽本身的安全。

无法,叶久泽搞死了caster,劝退了肯尼斯,送走了雁夜,早已成为了各方的眼中钉肉中刺。他拉仇恨值的能力实在太强,想要接近ncer,怕是要被枪子打成筛子。

而迪卢木多作为活靶子,在他周围肯定布满了各家的眼线。若非实在没办法,枪兵作为一名骑士,肯定早已回到aster的身边

过了这么久还不回来,只能说迪卢木多的身边,隐藏着致命的危险。

君麻吕抱着博美,成为了人群中一道靓丽的风景。他身上没有魔术师的气息,更是美女的外形,根本不会有人将他与白发男孩联系在一起。

他顺利地买到了迪卢木多的海报,挤进了见面会的现场,然后撞到了一个瘦削清秀的大男孩。

“抱歉。”

“对、对不起”大男孩立刻摆手,脸颊泛起了迷之红晕,“实在不好意思撞到了你,你、你没事吧”

君麻吕本想抬脚就走,可想到自己被大人委以重任,必须好好入戏才行。

于是,他绽放了一抹温柔至极的笑容,瞬间点亮了美丽的脸庞“我没事,请放心。”

“她”与他擦肩而过,裙裾飞扬,博美可,留下一头飘柔洗发水的清香。大男孩目眩神迷,紧紧注视着那道消失在人群中的身影,伸出手,捂住了跳动不已的心脏。

“我”韦伯深吸了一口气,觉得自己邂逅了纯纯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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