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们依然信奉“强取”。
也因如此,才能打的人口近万的“吝啬者厄尔”节节败退。
格洛克对金牙很熟,他知道这个邻居眼中,唯有利益。
金牙的地盘总部在一处山堡,居高临下,监视着周边。
放眼望去,远处的北方山脉群,虽有些积雪未化,但时近五月,已经不怎么冷了。
可当进入金牙的城堡,碰见这位坐在兽皮位子上的维京首领后。
金牙的笑容,让格洛克觉着冬天还没过去。
阿尔杰撑着拐杖走过去,要跟金牙拥抱时。
格洛克暗骂,早前在聚落内,就不该听史蒙的话,应直接杀了这些人!
“欢迎你们,来自丹麦的阿尔杰跟英格,即便老子三年没回去丹麦了,依然知道‘丹人’中,出现许多强大新勇士,其中就是你们两人最为出色。”
寒暄后,金牙目光移到格洛克身上,两人是认识的,还交过手。
既然上了贼船,那就死撑到底。
格洛克说了句,“很久不见,巴尔多,原来你还没死。”
友善开场白过后,面对围上来的巴尔多手下,格洛克依然澹定,
“我可以从史蒙聚落拉出不少人来,更北面在爱丁堡那些丹法区的首领,我也有交情,可以负责联络。
杀了我,你只是多个‘头骨’可以当球踢,
留下我,你就不用窝在这山堡了。”
格洛克很自信,必须自信。
维京人讨厌孬种,即便装的,亦要装成天地不怕的气魄。
“你想要什么”金牙来了兴趣,这话很合自己胃口。
“史蒙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
“芙莉亚也是”金牙大笑,作为老对手,他也知道一点秘密。
“杀了史蒙,我就是孩子父亲!”
格洛克这话足矣。
();() 此时,英格兰大地上,一场新的维京同盟降临。
“金牙”巴尔多供给本地武力。
“剑狼”阿尔杰跟“大熊”英格,联络丹麦跟入侵肯特的伙伴。
“少年”格洛克则带人招揽以前的旧部,以及同周边势力的协调。
……
格洛克进入金牙领地两天后,也是南丁使者准备进入牛颈“外围聚落”的同一天。
奥兰也在其中。
先前他还派人送了份小礼物去,主要是三十把木犁,五车小麦,跟可以制成五十件衣物的羊毛。
这是奥兰打探到史蒙心念和平,鼓励族人耕作放弃强取的想法后,临时起意的礼物清单。
这天早晨,奥兰重新打扮,把黑呼的煤碳压碎,将自己金黄头发弄的赃污。
掩盖这头太阳金发。
之后脸庞涂上土泥,身上穿的也是普通粗衣。
穿着紧身裤,破烂的皮靴,藏在队伍之中。
通俗一点说,他已经从“神颜美少年”变成“粗糙臭污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