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只太欣赏你了,知道你兴趣们列颠国呢?列颠国也现代医学元地一,其中,位于伦多皇家自由医院除了两百多年历史外,它整个列颠国乃至世界都排名前列医院,知道……你兴趣们列颠国??”
靠!
莱恩什背景??
竟然能把皇家自由医院都搬出??
他个决定权吗?!
列颠国确实现代医学,也就西医元地一。
17世纪到19世纪初,工业化展让列颠国国力断攀升。
医学生口也从几百变成了一千多。
那时解剖学对于医学生说就一个新鲜未知领域。
引起医学生们疯狂研。
但那时解剖学并像现在样详细,对于未知事物,们只能采取探索方式找到答案。
解剖门学问,想要探索就只能靠实战。
那实战就得要尸体?
尸体探索身体上奥秘呢?
那时候列颠国口也多,哪怕加上被处以死刑犯尸体,也无法缓解医生们对解剖学狂热。
可谓一尸难求。
所以,就出现了一批批盗墓贼。
专门去挖家坟,把尸体挖出以再卖给医院从中谋利。
甚至会出现一个小时前刚刚下葬,一个小时盗墓贼就能把坟给撬了收入如果说一个月2o块,那偷盗尸体盗墓贼就能2oo块,甚至2ooo块。
越新鲜越研价值尸体,价格也会更高。
所以到18世纪19世纪初时,光偷尸体足了那些盗墓贼了。
他们开始谋杀!
一开始只把目光放在穷身上。
再就伺机作案,一个比较名案子就两兄弟开了家旅馆。
一开始只一名陌生死在旅馆里无认领,两兄弟就将尸体卖给了医院。
拿到钱俩现了商机!
便开始在自家旅馆内寻找目标,杀谋利。
查证,十个月内,两兄弟一共杀了16个!
并且全都将尸体卖给了同一家医院同一个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