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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借尸还魂(第1页)

:据严文宽观察,自从上回严愉和恬恬打了回嘴仗,后来这几日他们兄妹二人倒是和睦不少。

本来嘛!严文宽毫不谦虚地想。恬恬自幼就乖巧懂事,又聪慧绝伦,哪个会看不出他闺女的好来?

至于严愉,自家子侄,虽不是在近前长大,可品行自然也是端方。所以这兄妹二人关系日渐“亲厚”,他毫不意外。

让他意外的反倒是襄宁长公主的儿子秦主恩。他虽在外地做官,可京城之事并非一无所知。这京中第一大混混的名号,还是有所耳闻的。

故而起初当他得知侄子严愉和这位交好时,心中还是十分忐忑的。

好在这几日相处下来,他发现这秦主恩倒并非传言那般荒唐乖戾。反而对待长辈十分温和恭敬、彬彬有礼,竟是个难得的心性纯善、憨厚朴质的老实孩子!

心性纯善?憨厚朴质?

这八字评语被说给严愉听时,严愉只是肃然地点了点头,不过暗地里却是把下嘴唇几乎咬出血来才勉强憋住了即将冲口而出的狂笑。

三叔您老本身是位佛爷也就算了,可不能看谁都像莲花童子呀?就秦主恩这货,还憨厚?还朴质?!他这么个妖魔鬼怪也配用这几个字儿?

完了,他三叔这是佛眼看世,准备普度众生了。

……

腊月二十三,小年。“妖魔鬼怪”秦主恩一大早上就被“乖巧懂事”的严大小姐指挥得团团乱转。此时正和孙伯等人一起安放祭祖的供桌。

毕竟要祭灶、扫尘,严家小院一片忙碌。

而和严恬“日渐亲厚”的严愉则乍着两手站在堂屋外,看着忙忙碌碌的严恬,和任严恬使唤的秦主恩,忍不住心里发堵。

秦主恩确实从不在女人面前犯混。也许是因为他自小跟着寡母长大的原因,虽然性子乖张无常,可对待女子却当真宽厚忍让。

但既便如此,他仍然觉得秦主恩对待严恬似与旁人不同。尤其上回他兄妹二人吵了一架后,这货看严恬的眼神儿仿佛更不一般,却又一时说不分明。

唉!严愉叹了口气,感觉头发都白了一把。既然已经送信回家说在他三叔这儿过年,那就先混过这几天再说。等过完年后速速带这混世魔王离去便是。

秦主恩并不知道严愉所想,此时一双眼睛只跟着严恬,听到她一声吩咐便立刻冲上前去,简直指哪儿打哪儿,比严恬手里扫灰的拂尘还好用。

三寿几次想上前帮忙,却都插不上手。他不禁腹诽,他们家公子该不会又中了什么邪吧?平日里也没见他这么爱干活呀。

他却不知,秦主恩只是喜欢这忙碌热闹的气氛,似回到了十年前,家中也是如这般过年的……

此刻冬日暖阳中,灰尘轻浮在半空,泛着淡淡的金辉。严恬皱着眉头,一手捂着口鼻一手掸着家具上的灰土。

严家仅有的几个下人吵吵闹闹来来去去。院中几只母鸡“咯咯咯”被惊得四散奔逃。

秦主恩的嘴角忍不住上扬,他觉得这里真好,有烟火气,有人情味。

……

“小姐!小姐!新鲜事儿!大大的新鲜事儿!”

众人正忙乱着呢,忽见小珠从门外提着裙子飞奔而来,一溜烟儿地跑到严恬面前。

“小……咳咳咳咳……”小珠喘着粗气刚要开口,却好悬没被扫起的尘灰给呛死。她赶紧捂住口鼻,“小姐,小姐,您知道吗?咱们洛州城里今天出了件天大的新鲜事儿!”

“什么新鲜事儿?让你跟胡婶去买菜,这半天才回来?菜呢?”

“菜?菜在胡婶那儿,胡婶在后面慢慢走呢……哎呀!小姐!您还管什么菜呀!您知道吗?城南叶家的大少爷回来了!”

“什么?谁?”

“城南叶家!您的好姐妹靳大奶奶的夫君,叶大少爷,回来了!”

“胡说八道!”严恬皱眉看向小珠,“叶锦贤都死了一个月了,出殡当天我还去吊唁了。怎么大白天的还诈尸不成?”

“什么诈尸!是借尸还魂!”

小珠此话一出,严家小院立刻一静,众人都停下手头上的活儿转头看她。

“借尸还魂?”秦主恩本就是个爱凑热闹的,一听此话当即凑了过来,“竟有这等事?”

严愉一见他凑了过去,心中顿时警铃大作,赶紧也跟着上前,站到他跟严恬中间。

“借尸还魂?”严恬惊讶地看向小珠,“到底怎么回事?你快说说!”

小珠见严恬问她,立即兴致高涨,忙清了清嗓子讲起刚刚从集市中听来的新鲜事。

原来这洛州城里有户姓叶的富贵人家,家境殷实,早年祖上出过做官之人。如今到了这一辈儿子嗣凋败,只得了一个独子名唤叶锦贤。

叶大少爷从小自是被百般疼爱,长到一十八岁便早早地娶了本地靳教谕家的小姐靳氏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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